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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国旗及区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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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国旗及国徽条例》和《区旗及区徽条例》分别就国旗及区旗的规格、使用、保护、升旗仪式及相关礼仪,以及有关国旗和区旗的教育等作出规定。有意见认为,现时相关的教育工作及定期举行升旗仪式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中小学,政府应进一步向全社会推动相关教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中小学以外,政府向社会大众推行国旗及区旗教育的工作为何;
 
(二)会否考虑在一些合适的政府处所和建筑物设置销售点,售卖国旗、国徽、区旗、区徽和相关纪念品;
 
(三)会否进一步优化现时定期于湾仔金紫荆广场举行的升旗仪式,包括(i)检讨举行次数、日期和时间、(ii)加强向市民及旅客宣传,以及(iii)在升旗仪式以外增加更多表演项目及旅游配套;会否考虑在更多合适和有特色的地点举行升旗仪式;及

(四)政府部门办公室与政府建筑物展示国旗、区旗及举行升旗仪式的要求、规范和实施情况为何;会否加强相关要求和规范,包括向负责升旗仪式的人员给予适切的指引和培训,以及要求所有政府人员在可行情况下,每年最少参与一次升旗仪式?

答覆:

主席:

  就谢伟铨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和《区旗及区徽条例》分别在二○二一年十月八日及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生效,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使用和保护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订定条文,当中包括就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的正确使用、礼仪、教育和推广作出明确规定。

  在推广教育方面,教育局已经将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纳入中小学教育,并要求学校在每个上课日升挂国旗、区旗及每周举行升旗仪式。此外,特区政府亦制作了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介绍国旗、国徽及国歌的背景、象征意义,以及相关使用规范和礼仪等,除在本地电视频道及电台播放外,亦透过不同网上社交媒体发放相关资讯,以提升市民对国旗、国徽及国歌的尊重和保护意识,以及了解如何正确使用。目前,我们正筹备制作新一辑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教导市民须尊重及正确使用区旗及区徽,以表达大家爱国爱港的情感。有关短片及声带将会安排在不同电视台及电台,以及网上社交平台播放。为使市民更清楚及正确了解两条法例的内容,我们亦会透过深入浅出的宣传手法整合有关资讯,例如制作漫画等,透过社交媒体广泛推广。

  就售卖国旗、区旗及其他相关纪念品方面,现时法例并无禁止商业销售,市民可轻易于市面或网络店铺购得。此外,现时于政府总部设置的「政府礼品店」亦备有多款包括印有区旗、区徽图案的碗碟套装、茶壶、茶杯、文件夹、笔记簿和玩具熊等精美礼品可供选购,市民亦可透过「政府礼品店」的网上店铺订购相关礼品。目前我们并无计划在其他政府处所或建筑物增设「政府礼品店」。

  按照现行法例中有关升降国旗及区旗的规定,国旗及区旗须于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因此,在现时金紫荆广场已于每天举行升旗仪式的情况下,并无增加升旗仪式次数的空间。国旗和区旗是国家和特区重要的象征和标志,必须得到尊重及爱护。升旗仪式是庄严而具特殊意义的,因此我们认为在考虑举行升旗仪式的地点和场合时,吸引游客并非最主要的考虑因素。
 
  特区政府已作出清晰规定,在主要的政府机构展示国旗及区旗,例如政府总部、各边境管制站、主要政府综合大楼和公共体育及文化场馆等。礼宾处负责就政府部门办公室与政府建筑物展示国旗和区旗制定指引供各部门参阅,并提醒相关部门须向负责执行人员详细说明指引内正确的升降旗帜程序及须注意事项。礼宾处亦会因应情况就政府部门升降及展示国旗、区旗提供建议,并不时检视各部门对升降及展示国旗、区旗方面所需的协助。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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