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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对两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辞任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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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六月七日)对岑耀信勋爵和郝廉思勋爵辞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表示遗憾。他留意到郝廉思勋爵表示他继续「对法院及其人员的全面独立性有完全信心。 」
   
  郝廉思勋爵提及他因香港的政治情况而辞任,李家超表示:「就此我必须强调,二○一九年香港发生大规模暴动、港版『颜色革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区安全。为填补当时国家安全法律几乎真空的漏洞,中央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特区也完成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同时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在条文中订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继续依法受到保护。」
   
  「香港的政治制度,自香港回归日起,按《基本法》有完整的制度安排。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和权力,在《基本法》明确列明;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自由亦在《基本法》明确列明,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所规定的人权和自由。这些制度由《基本法》颁令实施至今天,没有改变,将来亦不会改变。习近平主席多次在重要讲话中表示:『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
   
  「香港已由乱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没有任何改变,法院独立公平审判案件不受干预没有任何改变,唯一不同的,是国家安全已得到更有效保障,香港的安全和稳定得到更有效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得到更有效保障。」
 
2024年6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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