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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反对美国国会众议院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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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六月六日)对于美国国会众议院提交所谓动议,污蔑诋毁《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以及特区执法部门依法采取的执法行动,并要求对负责《条例》的相关人员施加所谓「制裁」,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美国众议院要求施加所谓『制裁』,妄图恫吓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的人员,企图借自由之名,掩饰其卑劣的政治意图,明目张胆地对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作出干涉,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香港特区无惧任何威吓,会继续坚定不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发言人指出:「有关所谓动议针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内容,全属无稽失实。自《香港国安法》在二○二○年六月实施以来,美国一直漠视香港在二○一九年发生的大型、持续、重创香港社会民生经济、无日无之的暴乱,通过不同的所谓报告堆砌故事、穿凿附会,恶意诋毁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对尽责、忠诚和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香港特区肆意攻击,而对《香港国安法》让广大香港居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回复正常、营商环境恢复的实况置若罔闻,其霸凌和『双标』的虚伪面目和行径表露无遗。」
   
  「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既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国就最少有21部,根本没有资格对香港就正当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指手画脚。」
   
  「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框架,与相关国际人权标准一致。《香港国安法》和《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亦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下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
   
  发言人指∶「《条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实属必要和正当,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众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都同样根据『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具有域外效力。在拟订《条例》的域外效力时,我们已顾及有关国家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及罪行的性质。」
   
  「我们亦必须指出,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倡议某些人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这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发言人重申∶「《条例》是防御外部势力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法律,加固我们保卫家园的门锁,只有那些想闯入我们家园,侵害掠夺的人才不想香港特区依法保家卫国。特区政府强烈敦促美国众议院停止以政治技俩,试图干预香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得以维护,会为香港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此乃无可争议。特区政府会继续无畏无惧维护国家安全,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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