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网约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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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杰庄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物流局局长廖振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近年网约车服务在世界各地方兴未艾,而市民对点对点交通服务有一定需求,导致近年有网约车平台与的士业界构成竞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涉及的士及网约车的交通事故、意外、投诉和检控宗数分别为何,并按月份及类别列出分项数字;接获投诉的事项为何;

(二)有否就网约车服务进行统计;如有,过去三年,每月(i)市民对网约车服务的需求,以及(ii)有多少名市民使用网约车服务;有否分析网约车服务的使用率及趋势,以及市民使用网约车的原因和使用习惯(例如作长途或短途出行);

(三)有否统计,过去三年,市民使用网约车服务对其他点对点交通服务营办商的营运构成的影响,包括有否引致的士业的载客量和生意额下降;及

(四)鉴于政府就二○二四至二○二五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议员的问题时表示,当局正研究如何规管网约车平台,并计划于今年年中就有关规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观点,以及海外经验研究所得的考虑要点,与本会议员、业界及其他相关持份者进行沟通及听取意见,该研究有否包括规管网约车平台的车辆和司机、参考了哪些地区的经验,以及所得结论为何;会否就规管网约车平台进行公众谘询?

答覆:

主席:

  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是本港运输系统中的重要一环。现时,大部分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由的士提供,而持牌出租汽车在现时运输系统中的角色主要是补充现有公共运输交通工具未能提供的服务,以应付特定的出行需要。就吴杰庄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就的士方面,过去三年(即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涉及的士的交通意外宗数按年分别为4 153宗、3 632宗及4 585宗。运输署接获有关的士司机涉及一些性质较严重的个案(即滥收车费、拒载(包括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拒绝或忽略驾驶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及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线驶往目的地)的投诉数字则载于附表一。

  执法方面,根据香港警务处提供的资料,过去三年,与的士服务相关而性质较严重的的士司机违例事项的执法数字载于附表二。

  政府并没有备存涉及网约汽车的交通意外或投诉分项数字。作为参考,过去三年,警务处就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个案所采取的执法行动次数约80次。

(二)、(三)及(四)政府就题述的问题未有作统计。然而,政府一直致力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政府对于使用不同通讯科技,包括使用互联网或流动应用程式召唤/预约的士或持牌出租汽车持开放态度,惟使用新科技或平台的同时必须合乎法规,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确保道路的有效使用,以及现时有超过九成市民使用的公共交通系统的高效可靠及长远健康发展。的士方面,政府早前已推出一系列措施,提升有关服务的整体质素,包括引入的士车队制度。在的士车队制度下,持牌人必须提供网约渠道(包括手机程式及网站),供乘客预约行程、提出查询及投诉,以及在行程结束后就司机的表现评分等。

  政府知道社会十分关注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活动及规管网约平台的意见。一方面,政府正检视如何完善现有法例,更有效打击有关非法活动;另一方面,亦正研究如何规管网约平台,以期只有的士及持许可证的出租汽车可透过平台提供服务。我们正就其他不同地方的经验进行调研;政府计划于今年年中,就有关规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观点,以及其他地方的经验研究所得的考虑要点,与立法会议员、业界及其他持份者沟通。在听取持份者的意见后,我们会拟订未来路向,以期满足市民对优质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需求。

  与此同时,警务处会继续打击非法载客取酬活动;就公众提供资料举报非法载客取酬活动,警务处定会严肃跟进和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对相关活动采取执法行动。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