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的士车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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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熙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物流局局长廖振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去年七月宣布引入的士车队制度,并计划发出五个或以下的的士车队牌照;有兴趣人士申请的士车队牌照的截止时间为上月三十一日。此外,据报政府期望于今年年中发出牌照,并于一年内推出的士车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共接获多少个的士车队牌照的申请;会以什么具体标准进行遴选,以及会否考虑加入市民意向作为遴选标准之一;

(二)有否制订惩处机制,当车队违反其经营条件及申请牌照时承诺的服务水平时作出惩处,包括会否收回屡次严重犯错的车队成员所属的牌照;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在的士车队制度下,车队持牌人必须提供网约渠道,包括手机应用程式及网站,令乘客需下载多个应用程式或浏览多个网站才能比较所有车队的服务,政府会否要求车队持牌人统合网约服务,并在运输署为的士车队服务开设的专页上为乘客提供一站式网约服务及点评功能,以提升用户体验,并促进车队间的良性竞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警方联同的士业界等于今年四月推出为期三个月的「兰桂坊的士大使计划」,于指定的士站为乘客提供的士资料卡以在登车前记录预计车资、的士车牌号码及目的地等资料,该计划的成效为何;有否计划进一步推展该计划至各区的的士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统计,现时本港有多少辆的士提供至少一种电子支付车费的方式,以及其占全港的士总数的比率;及

(六)有否考虑以立法方式或修订的士司机续领牌照的条件,强制非的士车队的司机需提供至少一种二维码收取车费的电子支付方式;会否开放「智慧交通基金」予非的士车队的司机申请安装支援电子支付的设备,以鼓励他们增设该等设备,提升服务水平?

答覆:

主席:

  就梁熙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和香港警务处,现答覆如下:

  政府早前检视了的士的整体营运和管理,并推出一系列措施提升的士服务质素和促进行业发展,包括引入一个全新的的士车队制度,让营办商集合现有的士组成车队,并向运输署申请的士车队牌照。的士车队牌照的申请期刚于上月底结束,政府预计会于今年七月内公布申请结果。

(一)运输署在申请期内共收到15份申请。由运输及物流局和运输署的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会按照早前发出的邀请文件内订明的评分准则评核所有收到的申请,主要的评分标准包括:(i)申请人的管理能力;(ii)车辆质量及安全相关设备╱装置;(iii)车队司机管理及质素;(iv)服务水平及客户服务;(v)网约的士及车队调派建议;及(vi)日常营运、维修及应变建议。

(二)的士车队牌照的持有人(车队持牌人)须在其牌照有效期内维持适当且具效率的车队服务,致令运输署署长(署长)满意,这包括但不限于在维持服务时,须遵从法定要求、车队牌照的条款及条件,以及署长依法给予的指示。运输署会密切监察的士车队的营运,并对车队持牌人的表现作中期评估,在决定是否批给延长牌照期的申请时,会考虑中期评估的结果。

  在牌照期内,如署长有理由相信车队持牌人未有维持适当且具效率的车队服务,可随时委派公职人员进行研讯。如研讯确定车队持牌人的表现未达标准,署长可对其施加惩罚,包括取消其车队牌照、暂时吊销其车队牌照一段期间、更改其车队牌照(例如有关牌照期或车队旗下营运之的士数目),以及/或取消或暂时吊销个别车队的士之车队的士证明书(即有关车队的士不得在车队旗下营运)。

(三)运输署会透过牌照条件要求车队持牌人必须提供手机程式、网页和电话热线,供乘客预约车队的士。为便利乘客,在的士车队投入营运时,运输署亦会推出一个专页,列出各个车队的网页/二维码连结,以便乘客可一站式搜索不同的士车队的预约方法。此外,根据牌照条件,车队持牌人必须在牌照期内开放及分享有关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每部车队的士的实时位置、车辆类型及每部车队的士的营运状况),以便第三方开发商制作第三方平台(例如格价平台),方便乘客比较不同车队的士的收费。

(四)自「兰桂坊的士大使计划」在今年四月五日推出至今,已协助超过7 000名市民及游客乘搭的士。有关计划成功加强乘客和的士司机之间的沟通,减少双方因为言语不通或不了解的士收费准则而引起的误会,亦有效加强对不法的的士司机的阻吓作用。

  运输署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提醒的士司机奉公守法,以礼待客,亦欢迎业界继续组织和参与提升的士业形象的活动,群策群力打击业内的害群之马,提升的士的整体服务质素。

(五)及(六)政府一直鼓励的士业界引进不同的电子支付方式收费系统,以方便乘客支付车费。现时,已有部分的士司机接受以电子支付方式(例如支援二维码支付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非二维码支付的八达通)支付车费,市面上亦有不少召唤的士的手机应用程式接受乘客以不同的电子支付方式(例如信用卡、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车费。政府没有备存有关已安装电子支付系统之的士数字。

  在的士车队制度下,运输署会透过牌照条件要求所有车队的士必须提供至少两种电子支付方式(包括二维码和非二维码的支付方式),以便利乘客缴付车费。的士车队可以为业界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有助进一步鼓励更多的士司机引入电子支付方式,让乘客在缴付车费时有更多选择。由于现有的士牌照属永久性质,无须续牌,因此政府无法在牌照中加入新的牌照条件,强制非车队的士必须提供电子支付方式。在现阶段,政府会继续通过各种方式推动及鼓励的士业界引入电子支付方式。

  「智慧交通基金」方面,该基金为本地企业或机构提供资助,以进行与车辆有关的创新科技研究和应用,的士行业亦包括在内。基金至今批出六个与的士服务有关的项目,当中包括开发智能咪表系统以提供自动付款功能的研究项目。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