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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继续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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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五月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拘捕六名女子及一名男子,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一名在二十九日被捕的女子,经调查后亦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1条「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罪。调查显示她于网上订阅平台以金钱资助逃犯罗冠聪及其他人士,资助金额约为十四万元。

  被捕人当中,一名女子继续还押大榄女惩教所,其余五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已获准保释。

  警方重申,「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属严重罪行,最高可被处监禁七年。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过网上平台,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即属犯罪,强调警方会继续对相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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