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旅客因作出虚假申述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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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岁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间以需要留港探望妻子为理由,向入境处申请延期逗留。入境处及后发现被告申请延期逗留时其妻子已经不在香港,遂向被告展开调查。
于调查期间,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在其递交延期申请时,在明知妻子不在香港的情况下,仍向入境处职员报称要留港探望妻子。被告因涉嫌就其申请延期逗留时的原因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诉。被告于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禁六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说:「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完
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4分
香港时间18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