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水安全计划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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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一九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出「水安全计划资助计划」(该计划),旨在鼓励私人楼宇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在其楼宇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以进一步保障香港楼宇的食水安全。该计划为期五年,涉及支出4亿4,000万元,预计可惠及约5 000幢合资格楼宇,而该计划的范围包括为楼宇内部供水系统进行水安全风险评估、制订建筑物水安全计划,以及为控制相关风险所需进行的维修工程和措施提供资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该计划推出以来,有多少幢楼宇申请参加该计划,以及获批的资助金额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及楼宇种类列出分项数字;
(二)如何评估参加该计划的楼宇的水安全风险,以及该计划对提升该等楼宇的食水安全水平的成效为何;
(三)如何监察参加该计划的楼宇是否按照建筑物水安全计划的要求定期进行内部供水系统的检查和保养,以及有否遵守相关的法例和指引;及
(四)有否检讨该计划的推行情况,以及有否考虑延长该计划的年期或扩大其规模和范围,以惠及更多楼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确保水务署所供应的食水水质符合香港食水标准。尽管水务署供应的食水可安全饮用,食水在进入楼宇内部供水系统后,食水的水质或会受到不同因素而受影响,例如食水水箱未有妥善清理、内部供水系统出现水流停滞、使用不合适的喉管物料等。因此,水务署于二○一七年起向业主及物业管理人积极宣传,鼓励他们按照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的建议,于其楼宇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以保障食水安全。建筑物水安全计划为楼宇内部供水系统提供有系统及有效的管理架构,包括进行风险评估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定期检查、巡视和维修内部供水系统;以及定期审核和检讨建筑物水安全计划。
政府在二○一九年拨款4亿4,000万元推出水安全计划资助计划(资助计划),旨在提供财政支援以推动合资格的私人住用及综合用途(即商住两用)楼宇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资助计划的目标是于五年内为最多约5 000幢合资格楼宇提供资助,而每幢楼宇可获发放的资助金额上限为31万元。
就提问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水务署合共收到760宗申请,当中的713宗申请符合资格,涉及1 636幢楼宇。至今,水务署已向410宗合资格申请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涉及959幢楼宇。余下303宗的合资格申请,水务署正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资料以供审批。已收到的合资格申请的审批进度按区议会分区表列如下:
地区 | 收到的合资格申请 | 收到合资格申请的楼宇种类 | 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的申请 | |||
宗数 | 幢 | 单幢 | 屋苑 (幢) | 宗数 | 幢 | |
沙田区 | 36 | 191 | 2 | 34 (189) | 24 | 124 |
油尖旺区 | 125 | 155 | 115 | 10 (40) | 73 | 81 |
屯门区 | 35 | 142 | 12 | 23 (130) | 23 | 85 |
元朗区 | 42 | 142 | 26 | 16 (116) | 27 | 88 |
观塘区 | 43 | 121 | 22 | 21 (99) | 26 | 81 |
大埔区 | 38 | 111 | 18 | 20 (93) | 17 | 42 |
深水涉区 | 66 | 104 | 57 | 9 (47) | 36 | 61 |
北区 | 17 | 92 | 1 | 16 (91) | 11 | 66 |
东区 | 59 | 87 | 47 | 12 (40) | 33 | 42 |
葵青区 | 28 | 83 | 15 | 13 (68) | 20 | 64 |
中西区 | 71 | 77 | 66 | 5 (11) | 40 | 45 |
九龙城区 | 47 | 71 | 41 | 6 (30) | 22 | 28 |
荃湾区 | 21 | 65 | 13 | 8 (52) | 9 | 41 |
西贡区 | 11 | 56 | 1 | 10 (55) | 6 | 27 |
黄大仙区 | 19 | 50 | 9 | 10 (41) | 10 | 28 |
湾仔区 | 39 | 43 | 36 | 3 (7) | 22 | 24 |
南区 | 11 | 33 | 4 | 7 (29) | 6 | 19 |
离岛区 | 5 | 13 | 2 | 3 (11) | 5 | 13 |
合共 | 713 | 1 636 | 487 | 226 (1 149) | 410 | 959 |
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申请人可按水安全计划资助计划下各个主要项目的完成进度,例如完成制定建筑物水安全计划、完成建议的维修工程等,分阶段向水务署申请发放资助。水务署在核实相关证明文件后,会向申请人发放资助。根据现时估算,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的申请涉及的资助总额约为2亿5,000万元。
(二)按世卫的建议,建筑物水安全计划采用风险为本及多重屏障的原则,包括进行风险评估及实施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协助业主或物业管理人有效地管理建筑物内部供水系统。参加资助计划的楼宇须聘请已接受建筑物水安全计划培训的合资格人士,为楼宇内部供水系统进行水安全风险评估。合资格人士会因应风险评估结果,建议为内部供水系统进行水质测试及/或维修工程,以消除有关安全风险及隐患。
一般而言,未有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的楼宇,因欠缺对内部供水系统潜在污染风险的认知,而没有适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往往只会在发现食水水质受影响的情况下才采取补救措施,对住户的卫生和健康构成风险。有见及此,水务署积极鼓励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包括落实及监测合资格人士建议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作定期审核,确保水安全计划有效执行,从而提升楼宇的整体食水安全水平。整体而言,参与资助计划的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对该计划持非常正面的态度,亦表示当局的财政支援加强了他们为楼宇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的决心。
(三)根据《水务设施条例》(第102章),注册用户及代理人均有责任妥善保养内部供水系统,使大厦的供水不受污染;而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属自愿性质,当中的水安全风险评估及跟进工作着重管控水安全风险。在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水务署会不时到有关楼宇进行核实视察,以查核申请人在制定及实施建筑物水安全计划的情况。此外,申请人在申请发放每阶段的资助时,须提供按照建筑物水安全计划所进行的内部供水系统定期检查和保养的证明文件及审核报告,以供水务署核实。
(四)自二○一九年资助计划推出以来,发展局与水务署定期审视其推行情况。碍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及相关的社交距离措施等限制,据了解,很多申请人当时因未能适时召开业主大会,以期通过参加资助计划,令至今的资助计划的申请宗数未及预期。
当疫情过后,从二○二二年九月起,水务署已透过不同渠道推展多项宣传推广活动,以鼓励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参与资助计划,并协助他们申请相关资助,以期有更多合资格楼宇申请资助计划。有关宣传推广活动包括派遣专责小队联络合资格楼宇;邮寄通函至有关住户作宣传;出席多达70个大厦管理委员会或业主会议;以及到访6 000幢合资格楼宇。申请及落实参加资助计划的宗数于二○二三年起已逐渐回升。考虑到资助计划仍然有余额,亦继续接受申请,我们现阶段没有计划扩大资助计划的规模和范围。
完
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