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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署按中央调配机制完成检视新一轮空置校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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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署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公布,该署按中央调配机制完成检视最新一轮共四幅即将空置校舍用地的长远用途,并将已纳入上述最新检视结果的报告上载至规划署网站(www.pland.gov.hk/pland_tc/resources/vsp/index.html),以及存放在规划署设于北角政府合署和沙田政府合署的规划资料查询处供市民参阅。

  该四幅用地,包括一幅重新检视的用地,分别位于东区、南区、湾仔及大埔,其中三幅用地建议保留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余下一幅用地则建议长远作住宅用途。

  自二○一一年实施中央调配机制,计及上述四幅用地,至今规划署已先后检视了共259幅空置或即将空置校舍用地。按该署建议的长远用途,41幅用地作公营或私营住宅用途,193幅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另有25幅位于乡村范围的前新界村校空置用地,则建议长远保留作乡村式发展、乡郊用途、休憩用地等。

  如以用地目前(截至二○二三年十二月)使用状况区分,其中大部分用地(157幅)已按建议长远用途用作或将用作包括公营及私营房屋及各种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另外52幅用地可供非政府机构申请作有利社区的短期用途(有关机构可参考「地理资讯地图」网页www.map.gov.hk/gm/map/search/faci/__VGS?lg=tc),只有一幅用地可供作短期用途的时间尚需确定。余下49幅用地全部或大部分属私人土地,该类土地的使用一般由私人土地拥有人经参照适用的法定规划用途及地契条款而决定。就空置校舍用地的最新情况,公众人士可联络有关管理单位。

  根据中央调配机制,规划署会定期检视经教育局确认无需保留作学校用途的空置或将空置校舍用地,并建议合适的长远土地用途,以便相关政策局/部门作出跟进。当个别空置校舍用地的长远用途未落实以前,有关空置校舍可供非政府机构申请作短期社区、机构或非牟利用途。
 
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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