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草案》各项条文及修正案合并辩论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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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草案》各项条文及修正案合并辩论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稍后将会动议就《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修正案内容已载于分发给各位委员的文件。以下我会简介修正案的内容。
  
  经考虑法案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政府建议优化《条例草案》若干条文的草拟方式,主要属技术性或文本上的修订,旨在令有关条文的文意更加清晰。
 
  我们建议修订《条例草案》新订第17D(2)条,清楚列明条文所指的「通知书」包括新订附表9第1(1)条所界定的「罚款通知书」。
 
  我们亦建议对新订第16(2)条及附表9第2(2)条有关执法人员在有人合理地要求查看其委任书时须出示该委任书以供查阅的中文条文作出修订,使有关条文与英文文本更为一致。
 
  此外,根据《条例草案》新订的第9A(2)条,有关禁止喂饲野生动物及野鸽的规定不适用于通常以圈养形式饲养的动物,或已就喂饲该动物批出特别许可证的情况。我们建议透过修正案在新订第18(2)条后加入新条文,清楚指出确立上述不适用的情况为喂饲相关动物人士的责任。
 
  法案委员会对上述修正案并无异议。我恳请各位委员支持有关修正案。多谢主席。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