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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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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就《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李世荣议员以及委员会各委员的审议工作。我亦非常感谢刚才多位议员就《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发言表示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人为喂饲野生动物,例如野猪、猴子及野鸟等,会改变它们的习性,使之对人类构成滋扰甚至伤害。针对此情况,政府已于二○二二年修例,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下称《条例》)下指明的「禁止喂饲野生动物地方」扩展至全港。然而,野鸽因不属《条例》下定义的野生动物,故不受禁喂规定所限。
 
  人为喂饲野鸽,会使其数量异常增长,不但危及野生动物如其他野鸟,更加导致生态失衡,亦对公众造成滋扰及环境卫生问题。此外,现时《条例》就非法喂饲野生动物的罪行订定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社会上有意见认为现时刑罚阻吓力不足。
 
  经听取立法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后,我们于去年十一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主要目的包括:
 
(一)扩展禁止喂饲野生动物的现行规定至涵盖野鸽;
 
(二)将非法喂饲野生动物的刑罚,由罚款一万元提升至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及就非法喂饲罪行引入定额罚款机制,金额订为5,000元。新罚则更能反映非法喂饲对野生动物、生态以及公众带来的多方面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并将适用于禁喂野鸽的新规定;及
 
(三)负责就禁喂规定执法的人员除了现时《条例》所订的警务人员和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外,还将包括食物环境卫生署、房屋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人员,让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地方执法。
 
  因应法案委员会的意见,我们建议对《条例草案》的部分条文作出一些技术性修订,我稍后会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修正案时详细介绍。
 
  《条例草案》如获立法会三读通过,将于今年八月一日生效。政府将把握时间就禁止喂饲野鸽的最新规定以及提高非法喂饲刑罚进行更全面的公众教育及宣传,并建立新的定额罚款通知书系统等。
 
  在刚才的辩论中,有议员关注政府是否能够就禁喂规定有效执法。就此,《条例草案》已扩大政府执法人员的人选类别。至于部门会委任那些人员执法,接下来渔护署会和各部门商讨;另外,渔护署亦联同各执法部门制订具体的执法指引,为执法人员安排全方位的培训,涵盖辨认野生动物和野鸽、搜集证据的程序及标准等;亦会按需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执法有效及标准一致。渔护署亦会根据定额罚款通知书小册子的尺寸定制执法人员的委任书,方便执法人员随身携带及出示。此外,继目前已于个别非法喂饲黑点安装监察摄像机,渔护署将继续与相关场地管理者沟通,研究扩展安装监察摄像机的范围,以便侦察非法喂饲情况、搜集更多资料及进行执法,亦会不时检视可否使用新的科技协助执法的可行性。
 
  亦有议员关心执法以外的措施,其实这些执法以外的措施比执法更为重要。自今年第一季开始,渔护署已推行「全城唔喂」的宣传教育活动,除了透过传媒、网上平台、于非法喂饲黑点悬挂横额,及在出入境管制站进行宣传,提醒本地居民及外地旅客遵守最新禁喂规定外,亦会持续举办各项社区活动,例如为不同屋苑、学校、社区中心和长者中心等举办讲座、展览、设立教育街站或派发宣传单张等,说明人为喂饲对动物天性、生态以至环境的影响,亦藉着这个过程了解市民喂饲野生动物及野鸽的心理状况,并对他们加以辅导。政府亦会检视「野鸽避孕药试验计划」的成效,以制订下一步计划。
 
  有议员提出应设立适应期,就此方面我们会积极考虑。亦有议员关心新规定的成效。在《条例草案》生效后,渔护署亦会继续定期分析与野生动物及野鸽滋扰相关的情况及投诉数字来评核成效,以及研究是否需要优化或调整相关管理及宣传教育等措施。
 
  有议员关心在私人地方执法的问题,如果收到有市民在私人地方或处所非法喂饲野生动物和野鸽的举报,渔护署的执法人员会展开调查,包括与相关人士会面,收集有关资料及证据。如有需要,执法人员亦会要求相关物业管理处提供协助。如有足够证据,执法人员会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
 
  主席,禁止喂饲野鸽,并提高非法喂饲罪行的罚则,旨在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及缓解人为喂饲行为带来的公众滋扰及环境卫生等问题,我们会主力在宣传教育而辅之以执法行动。我恳请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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