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北部都会区各个项目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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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筱鲁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北部都会区(北都)是政府的重点规划项目,不少与北都有关的建造工程会在今年接连上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北都各个发展项目的开支为何(包括研究、收地、土地平整及建造工程)(以表列出);及

(二)会否制订简化行政流程及减少市场风险的措施,从而减省发展北都的成本及增加市场回标的积极性,加速推动北都的发展;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现正全力推展北部都会区,当中有多个处于不同规划及建设阶段的新发展区。

  就林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征询相关部门后,分别回覆如下:

(一)附表列出北部都会区新发展区项目的已知研究、收地及工程开支或预算开支。由于一些项目仍在进行不同阶段的研究,土地用途、工程方案、详细设计、以及分期施工安排仍有待落实,须在相关研究/设计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方能就该等项目的开支作出较为可靠的估算。此外,不同的土地开发或处置方式,例如新发展区内原址换地申请是否成功,政府是否交由市场企业按政府要求承包较大规模的土地发展(「片区开发」),均会影响政府为新发展区的收地和工程承担的开支及有关估算。

(二)提速发展一直是本届政府的工作目标。政府已在二○二三年修订法例,精简与发展相关的法定程序,以缩短开展新发展区工程前所需的时间。法例修订后,新发展区由开展研究至首批土地完成平整的时间,可由过去约13年减至约七年。

  行政程序方面,我们过去落实了多项精简措施,当中与北部都会区发展尤其相关的包括简化和标准化业权查核安排、将标准补地价安排扩展到新发展区以外农地等。另外,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均有专责单位加快处理大型住宅项目,发展局的项目促进办事处会协调相关部门,为发展项目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精简行政程序是恒常工作,我们会继续寻找进一步压缩发展流程和时间的空间。我们计划在今年年中左右,向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这方面的工作。

  此外,为了加快北部都会区的发展,政府亦会积极利用市场力量,采用更多元的发展模式。其中,在「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政府容许土地业权人透过原址换地方式参与发展新发展区。政府在二○二三年年底优化原址换地的安排,包括促成已拥有发展用地内九成或以上私人土地的土地业权人作统一发展,而我们在上月已达成首宗优化安排后的原址换地协议,也是北部都会区新发展区第三宗原址换地成功个案。事实上,区内首宗以原址换地模式发展的私人房屋项目,已在二○二二年建成入伙,比起首个在二○二六年入伙的公营房屋项目为早。上文提及的标准金额计算补地价的选项早已应用于新发展区,以缩减补地价金额商议所需的时间。我们亦会探讨引入「片区开发」的模式,在北部都会区一些新发展区拣选较具规模的片区,包含具商业发展价值及投资回报的地块,以及带来较长远经济和社会利益的公共设施及其他基础建设用地,由投得项目的企业综合开发和建设。这模式有助减轻政府前期的财政负担,亦可使片区的设计更为协调,并借助市场力量加快提供公共设施。与此同时,我们会因应经济环境、物业市道等,有序将土地推出市场。

  ​另外,政府一直关注建造成本问题。在项目管控政策方面,发展局于二○一九年成立项目策略及管控处(管控处),透过推行不同策略措施,加强成本监控和项目管治能力,以进一步提升基建项目工程的表现。管控处亦透过推行「建造业2.0」、推广业界广泛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和「机电装备合成法」等高效建筑技术、数码科技及创新建筑物料等,提升生产力和效率,以降低项目成本。管控处亦正检视如何控制工务工程的成本,以有效地推展未来的造地和基建发展。检讨于今年内完成。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