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二读《202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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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2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完善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的管治,从而确保注册局时刻以公众利益为依归,并促进社会工作专业有序发展。

  注册社工责任重大,对经常接触到的受助者肩负社会责任。社工往往得到受助者的信任,对他们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更应恪守法治,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利益,不偏不倚地执行职务,以身作则。《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赋权注册局处理社工的注册、纪律管制及相关事宜。注册局行使的是公权力,除获法例赋权处理社工注册和纪律事宜外,须同时面向受助人以至全社会,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及以公众利益为依归。

  政府留意到注册局近年处理社工注册、纪律管制以至社工专业发展方面的做法和决定严重偏离《条例》的精神,认为有迫切需要完善注册局的管治,使注册局更有效地保障广大社会的利益及维护国家安全。就此,政府建议对《条例》作出以下修订:

(一)《条例草案》会扩大注册局成员数目,推动更广泛及均衡的参与。我想强调,注册局重组后,注册社工仍继续占过半数席位,即27名成员当中,有至少14名注册社工。在确保专业自管的大前提下,政府会委任不同背景及岗位的注册社工为注册局成员,补足由选举产生的注册社工,把社工专业内的不同声音带进注册局,并在注册局的决策中得以反映出来。此外,委任更多来自其他专业界别的成员和社会不同界别的知名人士,可为注册局带来更广泛多元和均衡的参与,从而提供制衡,确保公众利益得到保障;

(二)《条例草案》会确保被裁定干犯严重罪行人士的社工注册当即被注销。社工每年续牌一次,如有社工干犯严重罪行,但其注册尚未到期,按照现行惯例,一般会等到下次到期续牌才处理其个案。这种做法并未保障受助者的利益,也不符合立法的原意。新机制的目的是确保注册局迅速处理干犯严重罪行的社工注册个案。我必须强调,修订条例的目的并不是一刀切不容许曾犯罪的人担任社工,只是社工对弱势社群的受助者肩负社会责任,注册局有必要拿捏好分寸,平衡个别申请注册人士和广大公众的利益,迅速及认真地处理涉及严重罪行的注册申请,不负社会对注册局的期望;

(三)《条例草案》会清楚订明《注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及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成员的委任,只会在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于宪报刊登公告的日期开始生效,从而让局长更好地发挥其把关角色;

(四)《条例草案》会赋权注册局订明社工专业的持续专业发展要求。持续专业发展的目的是确保社工专业能配合社会不断变化的服务需要,并继续为有需要人士带来最大裨益,同时促进社工专业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我想指出,有关修订只是赋权条文,而没有设定落实的时间表。将来注册社工的持续专业发展要求从内容、方式到时间表,都会由注册社工占大多数的注册局制定。我相信注册局必定会平衡业界的人手、工作量及专业发展等因素,务实有序地推进工作,促进社工专业的长远发展;及

(五)《条例草案》会对所有成员实施宣誓规定。所有注册局成员就任前必须签署誓言,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在局长指明的限期内交回,方可就任。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的人士,或局长信纳某人并非真心地及真诚地作出誓言,该人将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注册局成员。此外,若注册局成员违反誓言,行政长官可宣布其职位悬空。

  我们已在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简介建议,委员均支持《条例草案》。我亦欣悉社福界、立法会和社会各界,包括注册局部分成员,均支持我们尽快完善注册局管治。

  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期望议员支持并尽早通过《条例草案》,尽快让注册局重回正轨。主席,我谨此陈辞。

  多谢主席。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