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2024年船舶法例(电子证书及电子文件)(修订)条例草案》周五刊宪
***********************************
  《2024年船舶法例(电子证书及电子文件)(修订)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五(五月二十四日)刊登宪报,以修订三条船舶法例,即《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第313章)、《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条例》(第413章)及《商船(本地船只)条例》(第548章),藉此利便本地船舶、其操作人以及访港远洋船只使用电子证书/牌照/许可证/文件(合称电子证书)。
 
  《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提出为香港注册船舶和本地船只分阶段推行使用电子证书和电子航海日志,以进一步提高海事服务效率。第一阶段的海事法例修订已于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生效,为香港注册船舶及其海员推行使用电子证书和电子航海日志。是次法例修订则主要旨在将使用电子证书的安排推展至本地船舶、其操作人以及访港远洋船只。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二日)说:「为配合政府服务电子化的目标和海运及船务业数码化的趋势,我们提出修订法例,为船东及船只操作人申请和领取相关证书及文件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从而进一步提升海事服务的效率,以及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形象和地位。」

  政府已就有关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海事处辖下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和港口行动事务委员会,建议获各委员支持。
 
  条例草案将于六月五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