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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有条件批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评报告(附图/短片)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今日(五月十七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提出的申请,有条件批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境影响评估(环评)报告。

  土拓署根据《环评条例》于二○二四年二月二日至三月二日期间将该环评报告公开予公众查阅。于公众查阅期间,环保署共收到五十份公众意见。环境谘询委员会(环谘会)辖下环评小组亦于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的会议详细讨论该环评报告及公众意见。自环评报告公众查阅开展以来,土拓署一直与环保团体沟通,环保署亦四次参与土拓署与环保团体的会议,听取环保团体对环评报告、优化缓解措施及补偿方案的意见。其后,环谘会于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的会议上,一致通过建议环保署有条件批准该环评报告。

  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今日在记者会上说:「环保署已详细研究和审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评报告,并接纳透过避免对拉姆萨尔湿地、米埔陇村及米埔村鹭鸟林地造成影响,透过改善塘壆、调降鱼塘水位及有需要时进行杂鱼放养等以创造环境容量以弥补因发展所造成的生态及渔业影响,达至相关湿地的生态功能及承载力没有净减少。此外,环评报告内建议的其他各项缓解措施,例如保留靠近落马洲管制站300米阔的雀鸟东西飞行廊道和70米阔的米埔陇村鹭鸟林的雀鸟主要飞行路径、沿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划设35米非建筑用地的生态界面、朝向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方向采用递减梯级式建筑物高度,以及建立生态走廊以优化及支持欧亚水獭于落马洲、三宝树及内后海湾一带的活动等,均可达至有效地缓解因发展而对鹭鸟林、雀鸟飞行廊道和路径,以及欧亚水獭等的生态影响。环保署已全面和审慎考虑相关环评研究概要和《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錄》(《技术备忘錄》)的要求、于环评报告公众查阅期间由公众提出有关环境的意见、环保团体就该环评报告提出的建议及数据、土拓署因应环谘会环评小组的要求所提交的补充资料,以及环谘会所提出的条件及建议,决定有条件批准该份环评报告。」

  徐浩光博士又说:「生态调查的主要目的包括填补现有生态环境资料不足之处,并确认和评价生境及物种的生态价值。在研究范围内已有大量及持续的生态调查及生境资料,包括由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自二○一二年一月起资助香港观鸟会进行的自然保育管理协议,以及多个环评研究和环境监察及审核报告等。环评报告内的生态影响评估已考虑所有相关的文献及研究资料/数据和工程项目的生态调查纪录。因此环评研究是科学、专业及全面的。」

  批准条件主要包括要求土拓署(i)提交各项详细设计和实施计划(如《生境创造及管理计划》、《建立生态走廊详细设计计划》、《米埔湿地优化措施实施计划》、《过渡性湿地优化计划》及《鸟类友善设计指引》等)以落实建议的各项生态缓解/优化措施;(ii)在拟议的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生态友善鱼塘建造工程展开之前,不得展开工程项目的填塘工程;以及(iii)成立成员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绿色团体及学者代表的环境监察小组,就各项实施计划的制订提供意见,并对环评报告及已获批准的各项实施计划内建议的生态缓解/优化措施的成效进行监察。

  此外,土拓署须定期向环谘会汇报各项计划的实施进度、环境监测结果及生态缓解/优化措施的成效;以及跟渔农自然护理署成立工作小组,以协调工程项目与拟建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的推展进度。环保署将与相关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跟进上述各项批准条件。

  徐浩光博士强调,香港的环评程序是一个专业、客观和具高透明度的制度。《技术备忘錄》和环评研究概要为项目各项环评事宜订定客观和清晰的原则、程序、指引、规定和准则。环评程序主要是评估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建议合适的缓解措施。项目倡议人在决定开展有关工程前,仍须符合其他相关法例及程序要求。

  环保署已将获批淮的环评报告和批准报告的附带条件,上载至《环评条例》网页(www.epd.gov.hk/eia/)。公众亦可到湾仔修顿中心二十七楼《环评条例》登记册办事处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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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今日(五月十七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提出的申请,有条件批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图示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今日主持记者会,公布及解释有关决定。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今日(五月十七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提出的申请,有条件批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图示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右一)、环保署副署长方健华(右二)、环保署助理署长(环境评估)曾世荣(左二)及环保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总区南)吴沅清(左一)今日出席相关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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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记者会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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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今日(五月十七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提出的申请,有条件批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图示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今日主持记者会,公布及解释有关决定。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今日(五月十七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提出的申请,有条件批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图示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右一)、环保署副署长方健华(右二)、环保署助理署长(环境评估)曾世荣(左二)及环保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总区南)吴沅清(左一)今日出席相关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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