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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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以对多条条例作出杂项修订,并藉此机会针对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条条例中作出简单直接的适应化修改,以及废除若干条例中的过时条文或提述。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五月八日)表示,条例草案内的建议修订由不同政策局提出,大致可分为两组:

(一)不含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

  建议修订大多属于轻微、技术性和无争议性,但对更新或改善相关法例大有帮助。

(二)含有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

  建议修订让香港法例得以与时俱进,以配合香港在「一国两制」宪制框架下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地位。

  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处在二○二二年牵头就香港成文法进行系统性检讨工作,其中主要涉及三个范畴:(1)法律适应化修改;(2)整合法律;以及(3)废除过时的法律。法律适应化修改是指识别和修订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在香港生效的条例和附属法例中某些条文或提述,使之符合《基本法》及切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并适当反映相关政策局的政策原意。

  大部分含有法律适应化元素的建议修订均属术语或技术性质,例如对「女皇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继位人」、「总督」、「官方」(英文文本内的「Crown」)、「英国政府」及「国务大臣」等的提述。现时《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载有的释义原则,除文意另有所指外,适用于未经适应化修改的条文和提述。

  律政司已在今年二月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发出资料文件,简介纳入条例草案的主要立法建议。有关政策局亦已就其立法建议谘询持份者,相关机构和团体并无异议。

  《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五(五月十日)刊宪,并于五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