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政府停车场的电动车充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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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去年十二月起,政府停车场逐步实施付费电动车充电服务(付费充电服务),每小时收费为19元至21元。然而,有意见认为,付费充电服务的收费过高,而且充电效率欠佳,按时间收费的安排亦不合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个尚未实施付费充电服务的政府停车场实施该服务的时间表;
 
(二)自去年十二月以来,每月已实施付费充电服务的政府停车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的使用率为何;
 
(三)目前政府停车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的以下资料:
 
(i)不同充电速度的充电器的种类及数目;及
(ii)每个电动车充电设施每月的基本营运开支;及
 
(四)鉴于有意见指出,市场上电动车充电站的收费会因应不同充电器的输出功率而有所不同,并多数按用电量计算,但政府停车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却按充电时间收费,以致收费过高,政府就付费充电服务的定价机制为何;政府会否考虑参考市场做法,采用按充电器输出功率及用电量收费的模式;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二一年推出《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当中订下约在二○二五年开始在政府停车场征收电动车充电费,将相关服务市场化,推动其长远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市场化步伐,政府提前在二○二三年年底完成招标并逐步将政府停车场提供的电动车充电服务市场化。
 
  就陆颂雄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现时政府各部门(包括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负责管理及营运共2 550个公共电动车充电器。环保署已自二○二三年年底起逐步为其逾1 600个功率为七千瓦的中速充电器(涉及74个政府停车场)的充电服务收取充电费用。截至二○二四年三月底,当中54个政府停车场已实施充电收费,涉及逾1 000个充电器。余下20个停车场的充电服务市场化计划预计在二○二四年年中完成。
 
  其他有关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及营运超过900个公共电动车充电器,亦正进行或研究逐步安排其电动车充电服务市场化。
 
(二)政府停车场充电器的使用率受停车场的位置、使用率,电动车的数目,以及收费水平等多项因素影响。根据充电服务营运商的数据,在二○二四年三月,已实施充电收费的政府停车场充电器的平均使用率约为7%。由于有关充电服务市场化计划刚开展,部分政府停车场尚未开始为其电动车充电服务收取费用,加上电动车使用者仍在适应充电服务市场化计划所带来的转变,现阶段的数据只能显示相关充电装置短期的使用率。实际的使用率情况需要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才能在数字上反映出来。
 
(三)(i)现时政府各部门(包括环保署)负责管理及营运共2 550个公共电动车充电器,包括560个标准充电器,1 986个中速充电器及四个快速充电器。
 
(ii)政府提供的公共电动车充电器的主要运作开支为电力费用。在二○二三年,环保署管理共逾1 600个充电器,其全年电费开支约为2,170万元,平均每个电动车充电器的每月电费开支约为1,100元。
 
(四)目前市面上由商业模式营运的充电站因应本身的商业考虑有不同的收费计算模式,包括按充电时间以及充电量计算收费;而收费水平亦会视乎地区、使用充电服务时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政府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服务的市场化计划由二○二三年年底开始,现时按充电时间收费,而每小时收费为19元至21元是由营运商参考同区电动车中速充电服务当时的收费水平而订定。如营运商在稍后时间因应商业考虑及实际营运情况建议其他收费模式,环保署会持开放态度与营运商讨论可行的收费计算模式。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