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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委任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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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今日(四月三十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陈泽铭及梁高美懿为法改会成员,其第二届任期由二○二四年五月一日起开始,为期三年。

  陈泽铭自二○二一年起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并曾任法改会辖下的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小组委员会的成员(相关的报告书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发表)。法改会相信,陈泽铭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地位及经验将进一步增强法改会在提倡法律改革方面的角色。

  梁高美懿是行政会议的现任成员,亦曾任滙丰集团工商业务环球联席主管,亦是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前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梁高美懿商业触觉敏锐,公职经验丰富,定能继续为法改会的工作提供真知灼见。

  在上述最新任命后,法改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律政司司长(主席)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当然成员)
法律草拟专员(当然成员)
林文瀚法官
谭允芝资深大律师
陈淑薇
邬枫教授
熊运信
蔡关颖琴
陈泽铭
梁高美懿
陆飞鸿教授
庄迈豪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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