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长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律政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工作进展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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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律政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工作进展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大家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工作一直是律政司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此,我们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并充分利用不同的平台,包括透过律政司去年成立、由我担任主席的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以及与不同的持份者去合作组织或参与调研或交流活动,集思广益,持续听取业界代表,以及其他持份者宝贵的意见。
律政司亦曾经在去年十一月向委员会汇报了有关大湾区的工作。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各位委员进一步报告,律政司在大湾区方面的工作进展。
首次发布《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行动纲领》)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表的第五年。在这个阶段性的时刻,律政司首次发布《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阐述了我们未来就大湾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方针、发展路向,以及系统地整合了我们会积极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
在发布当天(四月十二日),我们已经将《行动纲领》发给所有立法会议员,为方便各位委员,我们也将《行动纲领》夹附于今天会议讨论文件的附件。
接下来,请让我向大家介绍《行动纲领》的重点内容。
《行动纲领》的框架和方向
大家都知道,我们常常说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二、三」的独特优势——即是「一国、两制、三法域」。而我们在《行动纲领》中,就以「三、二、一」的基本方针作为回应,我们会透过积极推进「三连」,实现「两通」,达至「一湾区」的目标。
「三连」的具体措施
让我先讲讲「三连」。「三连」是指机制对接、规则衔接以及人才连接这三方面有机的连接。
律政司就机制对接方面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持续发挥现有机制的沟通协作角色,包括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粤港和港深法律合作专班等;
(二)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高层次恒常对接平台,推进大湾区的司法和法律实务及研究工作;
(三)积极跟进各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的落实情况,并争取优化现有的司法协助安排,包括内地与香港的司法文书送达安排,以提升送达的效率;以及
(四)一项新的措施——就是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资讯平台,对接三地官方渠道,汇总大湾区内关于法律及争议解决方面的资讯。
而规则衔接方面的具体措施,则主要涵盖两个层面:
(一)第一个层面是衔接市场:我们会积极争取扩大「港资港法」以及「港资港仲裁」措施的适用范围,一方面开拓香港业界在大湾区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推动区内法律和争议解决专业优势互补;
(二)第二个层面是衔接专业服务,具体措施有四项:
(i)推动制定调解统一示范规则,包括刚刚在三月底发布经香港评审的大湾区调解员资历评审细则,以及推动制订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及大湾区仲裁员推荐名册;
(ii)设立大湾区线上争议解决平台,助力大湾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推动两项新的措施——(iii)及(iv);
(iii)积极支持香港调解机构作为大湾区内地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参与处理商事调解案件;以及
(iv)积极筹划在香港举行大湾区调解员培训课程,业界可透过参与课程以符合相关大湾区调解员的资格资历要求。
具备了机制和规则方面的衔接,必需要进一步通过法律人才的连接,才能充分发挥大湾区的优势。这个原则就是《行动纲领》中所指的「两通」,即是连接法治建设的硬件和软件。
接下来,我会介绍人才连接方面的具体措施,涵盖两个方面:
(一)第一,正如《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所提及,律政司正推动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我们的目标是助力区内汇聚及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并熟悉国际法、普通法和大陆法以及国家法制等的人才;
(二)第二,我们会积极推动区内人才流动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有两个重点:
(i)第一,关于大湾区执业律师,我们会继续支持大湾区律师发展业务,以及为他们组织相关培训,并推动设立大湾区律师特定平台组织;
(ii)第二,我们会继续为大湾区的法律和争议解决专业建立高质量的互访及专业交流平台。
「一湾区」的目标和结果
律政司将会按照《行动纲领》,利用机制、规则和人才这三方面的「三连」,实践法治建设硬件和软件的「两通」,最终的目标就是构建「一湾区」——即是一个由不同城市强强联手和各展所长,不同法律制度相互协作和各显其利的一流湾区。
与持份者同行
为落实《行动纲领》中各项措施,律政司会不遗余力继续与各持份者紧密合作,包括与内地相关部委加强协作,并会定期与各界持份者分享相关落实情况,包括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
希望我们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工作能够继续得到各位的支持,欢迎各位委员就相关工作向律政司多提建议。多谢主席。
完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