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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回应传媒有关新田/落马州发展枢纽环评报告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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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有关新田/落马州发展枢纽环评报告的查询,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四月十七日)作出以下回应:

  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属《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须领有环境影响评估(环评)报告的指定工程项目,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已根据《环评条例》于二○二四年二月二日至三月二日期间将工程项目的环评报告公开予公众查阅。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法定的环评程序是一个专业、客观和公开的制度。《环评条例》的运作公开透明,《环评条例》下的《技术备忘錄》详细列明处理各项环评事宜的原则、程序、指引、规定及准则。所有环评报告均严格按照《技术备忘錄》的规定,交由环保署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审视。《环评条例》亦订明了就项目简介及环评报告谘询公众和环境谘询委员会(环谘会)的法定程序,包括要求环保署在审批环评报告时,必须考虑公众和环谘会的意见。

  土拓署聘请了专业环境顾问进行新田/落马州发展枢纽环评研究,当中包括生态影响评估并完成为期12个月的生态调查,亦已考虑相关的文献及研究资料/数据和工程项目的生态调查纪录(包括鸟类观测数据及对欧亚水獭的生态调查),并根据环评研究概要和《技术备忘录》之要求评估拟议发展所产生的潜在生态影响。为弥补因发展新田科技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环评报告提出的缓解措施包括透过拟议的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创造环境容量,以确保工程项目下相关湿地的生态功能及承载力不会有净减少。

  就早前香港观鸟会指出环评报告内的相片与雀鸟名称不符,土拓署已解释是由于顾问团队在整合环评报告的附件时出现编辑问题。就此,土拓署已向环保署提交修正的相关附件及报告,详细解释有关事件的原因及跟进工作。根据《技术备忘錄》第4.5.2段,倘若环评报告须作出若干修订,但该等修订不影响报告所作评估的有效程度及整体结果和结论,则无需重新提交环评报告。

  有关工程项目对欧亚水獭的生态影响方面,虽然生态调查进行期间并没有在项目的评估范围内发现欧亚水獭,但环评报告已参考了近年相关的调查纪录,包括于二○一八年和二○一九年在项目的评估范围内曾发现有水獭粪便,因此生态评估亦已假设有欧亚水獭于项目评估范围内出没,并就工程项目对水獭产生的潜在影响作出了相应的评估,以及建议了相关的缓解措施。

  环保署于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就有关项目发出环评研究概要。在去年公布更新的建议发展范围前,土拓署已按研究概要要求,以书面通知环保署更新的项目规模。环保署认为研究概要仍然能够涵盖环评报告中须要评估的各项环境课题。此外,研究范围亦会因应工程规模增大而调整,例如生态影响评估的范围将包括工程项目最新边界以外500米范围。因此环保署认为环评研究概要已能涵盖更新的新田科技城发展范围及土地用途建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确定有关的环评研究概要仍然有效。

  就土拓署提交的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环评报告批准的申请,环保署会严格按照《环评条例》的规定来审核,当中包括详细研究相关环评报告,在全面和审慎考虑相关环评研究概要、《技术备忘录》的要求、及于公众查阅期间公众和环谘会提出有关环境的意见后,才决定是否批准该环评报告;以及如批准相关环评报告时应附设的条件。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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