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对事故频生的地盘的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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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田北辰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本年三月,尖沙咀海员俱乐部重建项目的地盘(该地盘)有一件玻璃幕墙组件在吊运期间爆裂并堕下击中途人。此外,该地盘近年事故频生,包括在二○二二年九月有棚架起火、去年三月发生四级火警,以及去年九月有市民举报该项目所采用钢筋的质量出现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因应上述举报,上述项目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建议,随机开凿并抽取该地盘的有关钢筋样本进行测试,而屋宇署于本年一月二十日表示正审视有关建议,该地盘现时是否仍在施工;如是,屋宇署会否考虑要求该地盘暂停施工,待确定有关钢筋样本合乎相关规格后,才批准有关工程继续进行;
(二)就该地盘的情况,当局有否与相关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承建商全面检视该地盘有否其他安全隐患;如当局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新机制对事故频生的地盘作出跟进行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重视建筑工程的安全及质素。就私人发展项目而言,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条例》)(第123章)规定负责建筑工程的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包括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及注册承建商必须按照《2009年地盘监督作业守则》各自拟订并向屋宇署提交的监工计划书,妥善监督建筑工程,以确保符合《条例》的规定,当中除要遵从《条例》本身及其附属规例外,还要符合该工程的批准图则,以及屋宇署按《条例》施加的条件或命令。在建筑工程竣工时,屋宇署亦会严格把关。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于提出占用许可证(入伙纸)申请时,须证明该新建建筑物已按照《条例》及其规例的条文以及批准图则竣工,确保楼宇结构符规和安全。
就提问的各部分,现分别回覆如下:
(一)就上址项目有关钢筋质量的举报,屋宇署已完成审议由项目注册结构工程师提出的测试建议及其补充资料,并接纳有关方案,包括在29至39楼层已完成浇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墙及横梁中,随机开凿检查并抽取合共约80个钢筋样本进行测试。屋宇署亦批准了抽取钢筋样本工程期间所需进行的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抽取钢筋样本不会影响楼宇整体结构安全。在取得署方批准有关图则及同意展开工程后,该实地抽样工作现正在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代表的监督下由注册承建商进行。署方亦派员到场监察。
注册结构工程师预计有关抽取钢筋样本工作将于今个月底完成,并送交由「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的实验室进行钢筋测试及拟备报告,而钢筋测试报告将于六月初呈交屋宇署。若发现有钢筋未符合批准图则和《条例》及相关规例的规定,署方会要求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交事故报告及所需补救措施,直至署方满意。
由于项目上盖主体的混凝土浇注工程(包括29楼至39楼)已于去年年底完成,而注册结构工程师检视后确认有关浇注工程稳固,大厦楼宇结构安全,因此屋宇署无须就上述事故要求地盘暂停施工。
(二)就上址地盘于本年三月十二日在进行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屋宇署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注册承建商已主动暂停有关幕墙安装工程。屋宇署亦于翌日根据《条例》向有关注册承建商送达书面命令,勒令停止有关幕墙安装工程,直至命令被撤回为止。此外,屋宇署已要求项目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承建商提升地盘安全,包括对有关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检视现行安全措施,及加强地盘监督等,并需向署方提交事故报告及所需补救措施,直至署方满意所需的加强地盘安全措施落实后,才会撤回上述停工令。
除了于上述事故后要求项目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承建商作出补救外,因应上址地盘多次发生事故,署方于本年三月中召见了项目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承建商,重申署方对过去发生涉及地盘安全和建筑物料质量事故的关注,并要求切实执行改善措施,包括检视地盘余下须进行的建筑工程及对有关工程进行风险评估,以加强地盘施工安全及质量监督的安排。屋宇署已加强对该地盘的巡查,确保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已履行相关改善措施,以保障公众安全及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批准图则和《条例》的规定。
在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处表示,一如其他的建筑工地,因应建筑工地的潜在火警风险,消防处会派员到建筑工地巡查,并根据《消防条例》(第95章)第7(c)条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提供适当意见,确保工地负责人妥善遵从消防处通函第2/2024号《建筑中的高层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措施》(《措施》)内的要求,并令相关设施经常保持在有效操作状态。若发现《措施》未被妥善遵从,消防处会根据《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第95F章)第3条向负责人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期限内纠正火警危险,违者可能会被检控。建筑工地的承建商或负责人须严格遵从《措施》的要求,为工地提供足够的防火保障。
(三)一般而言,当私人建筑地盘发生怀疑涉及建筑工程的事故,屋宇署会尽快派员到场视察,了解事件及现场情况并作出评估,以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兴建中的建筑物及建筑工程的安全。屋宇署亦会与项目的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跟进个案,并要求他们就事故向署方提交报告及所需补救措施的方案,并就事故展开调查。如发现有任何人士或注册承建商违反《条例》,屋宇署会按《条例》的规定对相关人士及承建商提出检控。如发现有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在专业上或建筑工程方面有疏忽或行为不当,屋宇署会转介予有关纪律委员会进行纪律研讯。如有需要,署方亦会将个案转介予其他执法部门跟进调查及采取适当行动。
屋宇署正就上址地盘的钢筋质量事故,以及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会视乎调查结果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在制度上,去年的《施政报告》提出,政府会全面检讨《条例》,当中包括研究加强承建商注册和纪律处分制度、提高纪律处分罚则、简化检控及转介予纪律委员会的程序等,旨在提升建筑业界的专业水平,确保工程质素和安全。当局会在今年提出相关修订建议。
完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