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文化推广计划」四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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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宣布,「同乡文化推广计划」下星期一(四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为同乡社团提供拨款资助,举办推广家乡文化的活动。

  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出「同乡文化推广计划」,为期三年,合共预留3,000万元予本地同乡社团申请,举办推广家乡文化的活动,加深巿民对其家乡的认识及归属感,弘扬爱国、爱港、爱乡的精神。民政总署会在未来三个财政年度每年分别预留1,000万元,提供专项拨款,让同乡社团申请。

  任何在本地注册、享良好声誉及往绩、一向致力于推广家乡文化及促进香港与家乡交流以弘扬爱国、爱港、爱乡精神、并具备举办相关活动经验的同乡社团,均可在计划下提出申请资助,筹办与推广家乡文化和传承、团结在港乡亲、以及促进两地交流等有关的活动。活动形式不限,只要性质为非牟利并符合计划的目标,申请团体便可透过计划申请。一般而言,每项活动的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超逾拨款上限的申请,会视乎其活动规模、创意及内容等作特别酌情考虑。

  民政总署将于四月一日开始接受同乡社团就二○二四至二○二五年度的拨款申请,并分别于四月二日及五日举办简介会,向合资格申请团体介绍计划详情。本年度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四月三十日,如有查询,可透过电邮(clansmen@had.gov.hk)与民政总署联络。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