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发展「总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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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表示会发展「总部经济」。然而,据报去年在港设立地区总部的跨国公司较前年减少75间至1 336间,而部分公司将地区总部由香港迁至新加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香港在去年全面恢复正常通关,但在港设立地区总部的跨国公司数目却持续录得下降,当局会否与该等撤出的跨国公司接触,研究其撤出香港的原因;如会,详情为何;
(二)鉴于政府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表示,会与中央相关部委探讨便利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的措施,例如资本项目投资的便利安排,有关措施的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香港的低税率、资讯的流通性是企业选择来港设立办事处的重要因素,但根据立法会秘书处的一份研究刊物,有企业认为相关有利因素有所减弱,而且有意见指出,全球最低税率方案出台后,税收优惠并非企业选择来港设立办事处的唯一考量,政府有否考虑制订发展总部经济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在土地、人才、创科、子女教育等方面推出配套鼓励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及
(四)鉴于有意见指出,政府对地区总部的定义未够全面,因为该定义涵盖的一些规模较小的地区总部对本港经济贡献有限,政府会否考虑检视现行定义地区总部的条件,包括有关企业的资本规模、在港地区总部的规模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投资推广署一直致力吸引和保留外來直接投资,包括内地和海外公司驻港的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办事处,以带动香港不同产业发展,增强香港经济发展动能。
就廖长江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投资推广署和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引进办)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自政府于二○二二年底开始放宽防疫措施,投资推广署已与不同行业的海外及内地公司加强接触,以掌握营商气氛,了解其关注事项及需要,并发放有关香港营商机遇的最新资讯和提供适切支援。及后,当香港于二○二三年二月起全面恢复与内地通关,以及于二○二三年三月起全面撤销强制佩戴口罩的规定,投资推广署即时再进一步加强其推广工作,包括重点识别早前或因疫情而迁离部分或全部在港业务的公司,向其提供所需支援,以便它们重返香港。投资推广署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
(二)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发展「总部经济」,吸引海内外公司到港设立总部/分部业务,为香港引进优质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双循环所带来的庞大机遇,协助外国企业「引进来」和内地企业「走出去」。当局理解不少企业因业务发展或进行科研活动而产生跨境资金流动的需求。如果香港能为此提供便利,相信能提供诱因吸引企业落户香港。财库局将与中央相关部委探讨便利内地企业在港设立总部/分部的措施,例如资本项目投资的便利安排。具体措施,包括适用于发展总部业务的建议,将在成熟一项推一项下适时公布。
(三)当局同意不同公司对选择来港设立业务有不同的考量。就此,在进行招商引资的工作时,投资推广署会按照各相关政策局的政策指导,积极吸引和协助有兴趣来港开设和扩展业务的公司,并为它们提供一站式及量身订制的服务,由策划至落实业务全程给予支援,以协助它们在香港设立总部/分部和其他业务。此外,政府于二○二二年《施政报告》提出及在二○二二年底成立的引进办,亦会因应个别重点企业的需求,制订配套措施,并提供度身订造方案,协助重点企业在香港实现它们的计划。
(四)根据政府统计处的定义,「地区总部」是指有香港境外母公司,并对区内(即香港及另一个或多个地方)各办事处及/或运作拥有管理权的一家办事处。环球营商环境和趋势不断改变,政府会与时并进,按需要检视相关定义,以配合整体招商引资的工作。
在二○二三年,投资推广署共协助382间企业在本港开设和扩展业务,较二○二二年增加27%。按比例而言,该数字已经超越二○二二年《施政报告》所订的绩效指标(即在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间,吸引至少共1 130间企业在港开设或扩展业务)。该等企业除了包括早前迁离后重返香港的公司,亦包括首次在港开设业务的公司,以及在港已有业务而继续扩展的公司。它们带来的直接投资额逾616亿元,并在开设或扩展业务的首年,合共创造超过4 100个职位。
同时,引进办针对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金融科技、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等策略产业,专责引进世界各地高潜力、具代表性的重点企业。截至二○二四年三月中,政府已成功引进40多间重点企业落户香港或扩展其在港营运的规模,当中包括市值/估值过百亿元或拥有行内前沿技术的创科企业,不少企业均计划于香港设立总部/分部业务。未来数年,它们将会在香港合共投资超过400亿元,创造超过13 000个就业机会。这些企业落户香港,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企业到港,推动香港创新科技生态圈的蓬勃发展。引进办将继续于内地及海外市场加强宣传香港各项招商引资计划、新政策措施和优势,并根据产业未来发展及政府最新政策,就不同市场制定宣传策略,以吸引来自世界各地与「八大中心」定位相关的优质企业来港设立总部/分部业务。
以上种种都充分显示香港优越的营商环境,继续吸引内地以至海外不同行业的公司在香港设立或扩展业务,反映内地和海外公司继续对香港充满信心,选择在香港投资营商,善用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和其他核心优势,更好地把握疫情后复苏的发展机遇。特区政府会继续积极进行招商引资的工作。
完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