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优化教师语文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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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优化中、小学英文和普通话科教师语文能力要求的措施,有关措施将于二○二四/二五学年起生效。
由二○二四/二五学年起,「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制度」(IELTS)(学术领域)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取代「语文能力评核」的笔试和口试,具体要求请参阅教育局通函第74/2024 号;而由教育局举行的「课堂语言运用」评核则维持,有关报名详情将于稍后在教育局网页公布。
随着优化措施的推行,教育局和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合办的「语文能力评核」笔试和口试于二○二四/二五学年起停办。已持有「语文能力评核」笔试、口试和「课堂语言运用」相关成绩而达到语文能力要求的教师,其资历将继续获认可。
语文能力要求政策自二○○○年实施,旨在确保所有英文及普通话科教师达到最基本的语文能力要求,从而提高教育质素。政策推行至今已逾20年,英文及普通话科教师的整体语文能力不断提升。教育局因应业界及持份者的关注、教育的最新发展、学生的学习需要及学校人力资源调配的需要等,检视此政策的安排,制定优化措施。
有关语文能力要求政策的详情,请浏览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lpr)。
完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