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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特殊幼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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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资助的特殊幼儿中心为二岁至六岁以下而未开始接受小学教育的中度至严重残疾幼儿提供全日的训练和照顾服务。据悉,截至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屯门区最后获编配服务者的申请时间为二○二一年二月及三月,该轮候时间较大部分地区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全港18区各区特殊幼儿中心服务的平均轮候时间、服务名额,以及轮候人数为何(以表列出);

(二)过去五年,每年(i)全港18区各区有多少名轮候特殊幼儿中心服务的人士接受跨区服务,以及(ii)有多少名屯门区轮候特殊幼儿中心服务的人士获安排到各区的特殊幼儿中心接受服务(以表列出);

(三)有否计划缩减屯门区轮候特殊幼儿中心服务人士的轮候时间,例如在屯门区增设特殊幼儿中心;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何计划及措施为(i)正轮候特殊幼儿中心服务的幼儿及(ii)录取轮候幼儿中心服务幼儿的普通幼稚园提供支援?

答覆:

主席:

  就周浩鼎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按社会福利署(社署)的11个行政分区划分的特殊幼儿中心服务名额及轮候人数分别载于附件表一及表二,特殊幼儿中心平均轮候时间则载于表三。社署没有备存按区划分的特殊幼儿中心的轮候时间资料。

(二)申请特殊幼儿中心不受地区限制,家长可按个别情况,例如交通配套、工作地点/照顾者居住地点、中心特色等,选择位于非居住地区的中心接受服务。社署会因应家长选择的中心/地区/区域的优先次序作出服务编配。社署没有备存按个别地区轮候者接受跨区服务名额的资料。

(三)政府持续检视特殊幼儿中心的轮候时间,并一直以多管齐下的方法增加学前康复服务名额。政府已在二○二二年三月把各类康复服务的规划比率纳入《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其中,学前康复服务的规划比率是每1 000名零至六岁儿童设有23个服务名额,以促进学前康复服务的持续发展。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社署已按计划在屯门区设立一所新的特殊幼儿中心暨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提供60个特殊幼儿中心及96个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服务名额。该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已于二○二三年三月投入服务;而特殊幼儿中心预计于二○二四年第二季投入服务。此外,社署亦已计划于屯门湖山路公营房屋发展计划,设置一所新的特殊幼儿中心,以提供60个特殊幼儿中心服务名额,预计于二○二七至二八年度投入服务。

(四)为了让轮候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尽早获得训练及支援,他们可在轮候期间同时申请及接受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或到校学前康复服务作为过渡服务(过渡服务),直至获得编配特殊幼儿中心服务。到校学前康复服务的跨专业服务团队亦会为参与服务的幼稚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教师/幼儿工作员提供支援。

  轮候特殊幼儿中心而并非正在接受上述过渡服务的儿童,可无须经过家庭入息审查申请「为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让他们透过由认可服务机构营办的自负盈亏的学前康复服务,尽早接受训练。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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