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司法人员任命: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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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就任命欧颂律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推荐,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李家超表示:「我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就任命欧颂律先生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推荐。欧颂律先生于二○二三年四月退任澳洲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欧颂律先生地位崇高、声誉卓着。我深信他对终审法院将有很大的贡献。」

  「欧颂律先生获任命后,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将包括10位来自英国、澳洲及加拿大的杰出法官。这些具声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终审法院作为非常任法官,彰显《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区司法机构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并有助维持外界对香港特区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让香港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保持紧密联系。我相信这些杰出且具丰富司法经验的海外法官将继续是香港特区司法制度的独特优势。」

  《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欧颂律的简历见附件。



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