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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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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今日(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关于地区办事处,有报道指三月十五日之前大约有50%的区议员完成设立他们的地区办事处。但还有44%的区议员尚未完成开设地区办事处。现在还有一个星期左右,想问问开设地区办事处的情况和会否豁免或延长限期时间?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内提及区议员要在上任三个月内开设办事处。现在仍未满三个月,我有信心在月底前470个区议员会有地区服务处、办事处,有服务点服务市民。我对他们很有信心可以开设办事处,我看不到为何需要延长限期。其实办事处的设立对他们服务市民很重要,地区内开设办事处的确不会说很容易,因为区议员可用的资源不是无限多。在现时有限的资源下,在三月内要找到合适的办事处,签租约、办手续,然后装修,可能是很急赶,中间可能遇到问题,但各区的民政事务专员一直协助区议员,有需要时会进行协调,例如他们与房屋署(房署)签约时遇上问题,房署同事其实很帮手,加上专员的协调沟通,房署同事也会协助,所以我们有信心,470名区议员至今个月底能开设他们的办事处。谢谢。
 
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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