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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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宣布再次委任马豪辉为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四名现任成员梁颂恩、储汉松、黄砚灏和黄诗岸亦再获委任两年。

  另外两名新委员林建康和黄雅丽同获委任两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欢迎有关任命。

  他表示:「我感谢马豪辉领导委员会的工作,尤其是完成检讨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项的保障范围及商业登记征费率。此外,基金引入新服务,向申请人提供免费法律协助,缩短处理基金申请所需时间,加强基金作为安全网的角色。我深信在他的领导下,委员会定会继续确保基金有效运作,为雇员提供保障。」

  孙玉菡又感谢即将离任的委员罗君美和苏陈伟香过去对委员会的服务和贡献。

  由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主席:
马豪辉

委员(代表雇员):
梁颂恩
储汉松
黄砚灏

委员(代表雇主):
黄诗岸
林建康
黄雅丽

官方委员:
劳工处助理处长(负责欠薪保障事宜)
破产管理署助理首席律师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成立,主要负责管理基金,向因雇主无力偿债而受影响的雇员提供特惠款项。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