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不应购买或服用含有未标示受管制及已禁用药物成分减肥产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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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根据市民投诉,早前透过社交媒体平台获得上述产品样本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样本含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西布曲明」。卫生署仍继续调查。
「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压食欲。由于该药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因此自二○一○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药剂制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服用来历不明的产品。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发言人补充,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任何药物作体重控制用途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已备有「有关肥胖问题及纤体产品的健康讯息」及「含未标示西药成分减肥产品」资料,供市民参阅。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一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完
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0分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