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在公众地方堆积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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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的答覆:
问题:
近日有市民反映,其住所附近行人隧道的杂物堆积情况日趋严重,除了有人以木板及布料围封露宿空间,现场更摆放石油气罐及卡式炉等用具,构成严重的消防风险;而大量杂物阻塞通道,亦引申环境卫生及安全问题,令附近居民十分困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政府曾统筹多少次跨部门联合行动,以处理公众地方杂物堆积的个案;该等个案中,有多少宗涉及违法行为,以及政府就此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及作出检控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上述行动中,有多少次涉及露宿者;政府曾协助多少名有关的露宿者迁入公屋、短期宿舍或其他合适住处,以及在过程中如何平衡露宿者、居民及相关持份者的利益;及
(三) 鉴于据悉,霸占公众地方堆积杂物的个案有上升趋势,而且不少个案涉及房屋、经济、家庭状况,以至精神健康等不同问题,问题复杂且处理过程繁复,当局会否考虑成立跨部门联合办事处专责处理相关问题,以避免情况恶化?
答覆:
主席:
公众地方杂物堆积问题往往与街头露宿情况有关,牵涉复杂社会问题。每个街头露宿个案的情况不一,可能涉及家庭问题、经济及财务问题、甚至精神健康问题等;而环境卫生则是杂物堆积衍生的其中一种影响。一直以来,有关政府部门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跟进及处理公众地方杂物堆积及露宿问题,包括露宿者的住宿、福利、医疗等方面的服务需要,以至于地区层面跨部门的清理行动。各部门一直紧密合作,一方面致力支援露宿者,协助他们尽快脱离露宿生活;另一方面亦尽快清理有关黑点和杂物,以减轻对当区居民及附近环境的滋扰。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在征询劳工及福利局、环境及生态局及发展局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政府一向致力改善公共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处理公众地方杂物堆积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范畴。一般而言,不同执法部门包括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地政总署等会针对杂物堆积的所在地及具体情况,按各自的权责进行执管工作。当遇上较为复杂或牵涉多个部门的个案时,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会按需要统筹跨部门联合清理行动。
在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三年期间,18区民政处一共统筹了接近1 770次的跨部门联合行动,清理公众地方堆积杂物;当中包括但不限于露宿地点。我们并没有清理露宿地点的分项数字。
在跨部门联合行动中,食环署会按既定机制就公众地方杂物堆积引致的环境卫生问题采取执法行动,并按需要提供街道清扫及清洗等洁净服务。过去三年,食环署在参与跨部门联合行动时,共发出30张传票,以及36张定额罚款通知书。行动中食环署并没有向露宿者发出任何传票或定额罚款通知书。
此外,地政总署亦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行动,引用《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 对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构筑物或固定物件进行执管。就摆放于公众地方的杂物而言,地政总署主要负责处理于公众地方遗下的帐篷及搭建物,署方会在联合行动中按法例张贴法定通知,饬令占用人在限期前停止占用,若情况于期限届满后没有改善,署方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接管和清理留在土地上的财产或构筑物。过去三年,地政总署在参与跨部门联合行动时,合共接获49宗证实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个案,全部已处理或清理。
(二)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露宿者综合服务队进行外展探访,主动接触露宿者,了解其露宿的原因,并按露宿者的实际情况及接受服务的意愿提供综合服务,包括辅导、服务转介、短期住宿及申请经济援助等;目的是解决露宿者的紧急福利需要,协助他们脱离露宿生活,重新融入社会。
社署亦透过服务队,向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短暂现金援助,应付因紧急事故而引致的经济困难及支付各项紧急开支,包括租金及生活费、租住住所按金、其他搬迁开支以及短期生活费等。
此外,社署亦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短期宿舍,为露宿者提供中转站,协助他们过渡到稳定的住宿安排。在露宿者使用短期宿位期间,宿舍社工和个案社工会保持紧密沟通,密切检视露宿者的实际情况,并协助他们制定较稳定的住屋安排,例如协助他们租住私人楼宇、转介申请安老院舍照顾服务,以及其他住宿援助计划等。
(三)如我先前所述,街头露宿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能单纯从环境卫生角度处理。现时各有关政府部门已保持紧密合作,一方面致力支援露宿者的福利,协助他们尽快脱离露宿生活;另一方面亦透过各自的执管及跨部门联合行动,处理其衍生的环境卫生情况,以减轻对当区居民及附近环境的滋扰。
民政事务总署及各区民政处一直密切留意区内露宿者的情况,除定期把个案转介至相关部门跟进,亦在有需要时统筹跨部门联合清理行动,致力改善露宿地点的环境卫生等问题。当区民政处会就清理行动的计划联络社署,社署会于清理行动前派员与露宿者联络。获社署资助机构的社工亦会在不同时段探访露宿人士,了解他们的需要和提供协助。
在完善地区治理架构下,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专组」(「专组」),指挥和统筹各决策局和部门的地区工作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并在有必要时协调涉及跨部门及/或跨区的地区问题。「专组」辖下设有「环境卫生及市容工作小组」,持续跟进环境卫生工作,并按需要就地区「老、大、难」的环境卫生问题作出指导。
总而言之,民政事务总署及各区民政处联同食环署、地政总署在内的相关部门会继续推展各项环境卫生改善措施,并适时采取跨部门联合行动,致力改善社区环境。社署及其他相关部门亦会继续密切注视露宿者的福利需要,为其提供适切的支援服务,以便重新融入社会。
完
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