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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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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十九日)宣布,行政长官已根据《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委任林美秀为下任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主席,任期由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为期三年至二○二七年四月十日。

  林美秀曾在律政司服务共29年。她在退休前为律政司国际法律专员,为政府在履行双边及多边国际义务、贸易及投资法律,以及外国领事团所享特权和豁免权等方面给予法律意见。

  政府发言人表示:「林女士公共服务经验丰富,才能卓越,具备出色的领导能力。我们深信她必定能够带领平机会在香港特区推广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方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府亦感谢现任主席朱敏健在过去五年来领导平机会作出的宝贵贡献,并祝愿朱敏健离任后生活愉快。发言人表示:「朱先生在任内带领平机会切实执行四条反歧视条例,并积极透过不同宣传和公众教育工作在社会上推广平等机会信息,贡献良多。」

  政府早前公开招聘平机会主席一职,并成立遴选委员会将遴选建议提交行政长官考虑。遴选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立法会议员陈健波、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和行政署长。
 
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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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三月十九日)宣布,行政长官已根据《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委任林美秀为下任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任期由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为期三年至二○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