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为政府雇员提供家庭友善雇佣措施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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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为政府雇员提供家庭友善雇佣措施的开场发言:
 
主席:
 
  政府作为良好雇主,一直致力为员工提供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可以兼顾工作和家庭的需要。今日我们会向委员会简介政府为员工提供的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首先,我先讲讲主席很关心的五天工作周。我们在二○○六年开始实行五天工作周,目标是在不影响公共服务的水平及效率,以及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务员的家庭生活质素。
 
  我们每两年会进行一次统计以检视各政策局及部门的人员实行五天工作周的情况。最近一次,正如我刚才所说,截至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约有137 200名公务员以及12 300名全职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和退休后服务合约雇员同事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分别占当时相应总人数约82%和87%。
 
  公务员事务局会继续鼓励部门,在符合有关基本原则的情况下,让更多公务员以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以及在可行情况下,安排公务员轮任五天工作的岗位和减少每月需要非五天工作的次数。
 
  第二点我想讲讲的是分娩假及侍产假。在这方面,政府一直带头为合资格的政府雇员,包括公务员及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雇员,提供优于法例的分娩假及侍产假福利。
 
  我们早于二○一二年四月一日开始,向所有合资格的男性政府雇员提供五个工作天的侍产假,以及由二○一八年十月十日起,即该年的《施政报告》宣布后开始,率先把所有女性政府雇员的分娩假由原来的10星期延长至14星期。
 
  所有在放取分娩假或侍产假前已连续服务超过40星期的政府雇员亦可放取全薪分娩假或侍产假,优于《雇佣条例》下按雇员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计算有薪产假和侍产假的支薪安排。
 
  另外,在例假、婚假和恩恤假方面,我们鼓励部门管方优先考虑员工因家庭需要而申请的例假。在一些特别情况下,例如个别公务员积存的假期不足,并在具备充分理由的前提下,员工可申请预支最多12天假期或放取无薪假。
 
  政府亦会由今年四月开始向政府雇员提供婚假和恩恤假。在新措施下,政府雇员可因结婚或家属身故,每次放取最多三天的婚假或恩恤假,体现政府在关爱雇员方面的承担。所有在职政府雇员均有资格申请。
 
  除了以上的措施,医务卫生局及卫生署一直鼓励各政策局及部门实施「母乳喂哺友善工作间」政策,让产后员工于分娩后一年内可持续喂哺母乳。具体措施包括容许员工在上班时间有集乳时段;为集乳雇员提供具私隐的空间;以及提供可妥善存放母乳的冷藏设施。
 
  此外,政府亦规定在一些新落成的政府处所设有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截至二○二三年年底,共有约380间育婴间设于政府物业内。
 
  主席,政府作为良好雇主,会继续不时检视现行安排,以及听取职方和其他持分者的建议和意见,并且在照顾员工家庭需要和审慎运用公帑之间求取适当平衡,继续致力为同事提供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
 
  我们非常乐意听取各位委员的意见,并回答他们的问题。多谢主席。



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