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新田收回土地建议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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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三月八日)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拟议收回位于元朗新田的土地,以进行新田科技城发展计划(第一期)。

  拟议收回的私人土地共1 776幅,涉及面积约171公顷,详情载于今日刊宪的公告。相关公告张贴于拟议收回的土地或其附近的显眼地点,该公告及收地图则的副本亦上载至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tc/resources/gov-notices/acq.html)。公众亦可于办公时间在下列政府办事处查阅上述文件:
 
  •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地下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
  • 新界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269号元朗民政事务处大厦地下元朗民政谘询中心;及
  • 新界元朗桥乐坊2号元朗政府合署9楼元朗地政处。

  相关土地的业主或占用人,或就该等土地拥有权利的人拟反对该收回土地的建议,必须以书面向地政总署署长提出。反对书须充分地识别反对者的上述身分,并说明该建议对反对者的影响。反对者须提供联络资料,并于五月七日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把反对书送达地政总署署长:
 
  • 邮递或专人送达反对书至新界荃湾青山公路382至392号中染大厦27楼地政总署土地征用组元朗工程项目小组(荃湾分处);
  • 传真至3974 5510;或
  • 电邮至ylpttw@landsd.gov.hk



2024年3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