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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社区回收网络「绿在区区」的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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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熙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社区回收网络「绿在区区」的营运,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早前表示,不会要求社区回收网络「绿在区区」的承办商(承办商)支付在日常营运中收到的不可回收垃圾的弃置费用,当局会否就如何处置该等垃圾向承办商发出指引,或为承办商提供适量的指定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悉,当局现时会根据承办商每月回收物处理量大于目标处理量的比例发放表现酬金,自有关表现酬金机制设立至今,各承办商达到目标处理量的百分比,以及当局发放的表现酬金次数和金额为何,并按「绿在区区」的回收便利点列出分项资料;当局有否计划因应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的实施,提升上述表现酬金的上限,以鼓励承办商提升回收物的处理量;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承办商向本人表示,在实施垃圾收费后,相信市民把发泡胶送往回收的意欲会增加,但由于发泡胶体积一般较大,而不少「绿在区区」的店铺面积狭小,他们担心该等店铺难以应付有关需求,当局就此有何应对措施;
  
(四)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绿在区区」的「回收便利点」的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九时至下午七时,上班族难以在工作日将废物送往回收,当局会否考虑增拨资源,以让承办商延长各「回收便利点」的开放时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当局在推行垃圾收费前已经与不少承办商签订营运合约,当局有否因应推行垃圾收费后市民需求的预期转变,重新检视该等合约的条款并增拨资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当局早前表示,日后市民可透过「绿绿赏」(电子)积分计划兑换指定袋,当局有否计划在本年四月一日政府部门及一些楼宇先行先试落实垃圾收费前,把指定袋加入有关换领礼物清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现时「绿绿赏」手机应用程式只有中英文版本,未有提供印尼语、印地语、尼泊尔语、他加禄语、泰语和乌尔都语等常见的少数族裔人士的语言,当局会否考虑加入该等语言版本,以提升少数族裔人士参与回收的意欲,以及支援其进行回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推出多个减废回收计划,逐步完善社区回收网络,以协助市民源头减废,例如「废物源头分类推广计划」为超过2 700个屋邨屋苑/住宅大厦及1 200幢工商业楼宇免费提供废物分类回收桶,以及在乡郊地区提供约1 100套路边回收桶,协助市民回收塑胶、废纸及金属。另外,环保署正持续扩展至今已有超过180个公共收集点的社区回收网络「绿在区区」,当中包括11个「回收环保站」、40个「回收便利点」和超过130个「回收流动点」,重点支援缺乏空间自设回收设施的住宅处所群(包括单幢住宅楼宇和「三无大厦」)的居民参与源头分类及乾净回收。环保署亦正逐步在公共屋邨内设立50个小型「回收便利点」,以及通过「智能回收系统先导计划」,在不同的应用点设置了共76套智能回收箱,供市民试用。由上述各项所组成的回收网络已覆盖全港各区超过八成的人口。
 
     就梁熙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现时所有「绿在区区」公共收集点均会接收九种常见回收物(包括塑胶、玻璃容器、小型电器、四电一脑、悭电胆/光管、充电池、纸包饮品盒、废纸和金属),并同时透过宣传和教育向市民解释如何进行乾净回收。现时市民交到「绿在区区」的绝大部分回收物都是可回收的,只有极少量是不可回收而需要弃置。
 
     环保署预期市民回收意欲会持续提高,「绿在区区」营办团体已加强在社区宣传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以及不时利用其社交媒体专页发帖文和举办教育活动,教导市民分辨可接收和不可接收的回收物。此外,环保署「绿展队」亦会按社区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减废回收推广活动,教育和鼓励市民将废物从源头妥善分类和将乾净回收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由于从回收物中分拣出来的垃圾并非由「绿在区区」营办团体产生,环保署不会要求营办团体支付有关的垃圾收费,并正与营办团体商讨如何处理这些垃圾。
 
(二)「回收便利点」营办团体在合约期内须提供指定的服务,并达至预设的表现指标,包括合约要求的每月回收量。其营运合约会参考其所处地区的社区情况(例如人口、参与「废物源头分类推广计划」的大厦和「三无大厦」数字等)而厘定回收量指标。如营办团体未能达到合约要求的指标,会被扣减营运费用。另一方面,若营办团体当月回收量超越回收量指标至特定水平,环保署会向营办团体发放表现奬励,让营办团体可运用这些额外资源进一步推动社区回收工作。按环保署二○二三年第三季的初步数据,所有「回收便利点」营办团体均能达到合约要求的每月回收量指标,当中超过九成以上的营办团体都获得表现奬励。截至今年二月中,环保署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已按月发放约200次合共2,200万元表现奬励予有关营办团体,占该合约营运总支出约16%。基于个别营办团体所获得的表现奬励金额涉及合约条款的敏感资料,我们未能提供相关细节。按环保署二○二三年第三季的初步数据,各「回收便利点」的回收表现表列如下:
 
「回收便利点」 塑胶 塑胶以外指定回收物
回收达标比率
绿在鰂鱼涌 119% 231%
绿在香港仔 147% 146%
绿在天后 180% 247%
绿在西营盘 181% 175%
绿在上环 156% 124%
绿在土瓜湾 165% 268%
绿在红磡 274% 248%
绿在寨城 196% 320%
绿在裕民坊 174% 233%
绿在长沙湾 108% 150%
绿在大角咀 119% 226%
绿在新蒲岗 143% 227%
绿在梅窝 127% 163%
绿在粉岭 218% 245%
绿在石湖墟 194% 237%
绿在宝琳 232% 249%
绿在大围 235% 223%
绿在大埔墟 122% 145%
绿在路德围 186% 247%
绿在新墟 123% 159%
绿在元朗墟 101% 164%
绿在朗屏 277% 501%
绿在西贡墟 168% 484%
绿在建生 271% 378%
绿在二陂坊 405% 651%
绿在佐敦 161% 557%
绿在坚城 355% 1040%
绿在跑马地 162% 556%
绿在联和墟 348% 617%
绿在鸭脷洲 378% 739%
绿在太和 335% 557%

     所有「回收便利点」的营运合约将在二○二五年相继届满。环保署会在预备后续营运合约招标文件时,按现时合约期内整体回收情况一并检视运作安排及表现奬励等合约条款。
 
(三)现时,市民可将发泡胶交到「绿在区区」,再转交予经环保署审核的下游回收商作妥善处理。各「绿在区区」设施均设有工场,可暂存回收物,若市民需要将体积较大的发泡胶交到「绿在区区」,建议可联络相关设施预先作出安排。
 
     环保署一直鼓励市民及商界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的发泡胶制品,并提倡改用更符合环保效益的代用品(例如可重复使用的耐用载物器具)。随着即弃胶餐具和其他塑胶产品第一阶段管制在今年四月二十二日开始实施,届时将全面禁止销售发泡胶餐具,以及禁止在餐饮处所向堂食和外卖顾客提供发泡胶餐具,从源头减少使用发泡胶,减低需要处理的发泡胶数量。
 
(四)及(五)现时所有「回收便利点」基本上全年开放,营运时间为早上九时至下午七时或早上十时至下午八时,包括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圣诞假期及农历新年长假期及其前夕、元旦前夕、中秋节及冬至的另行安排则除外)。因应市民的服务需求,环保署已将大部分设于公共屋邨的「回收便利点」调整为营运至下午八时。「回收环保站」的开放时间则为早上八时至晚上八时。
 
     环保署会继续检视各「绿在区区」设施的运作情况及个别社区对回收设施的具体需求,积极与营办团体研究在垃圾收费实施前增加「回收流动点」、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以应付可能增加的回收物数量,完善社区回收网络的服务。
 
     环保署在二○二一及二○二二年制定现有服务合约时已考虑到回收意欲会在垃圾收费实施初期有所提升。我们会密切留意「绿在区区」的运作情况,并与营办团体保持紧密沟通,如有需要,环保署会考虑增拨资源予营办团体。
 
(六) 为配合垃圾收费的实施,并持续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回收,环保署将于「绿绿赏」电子积分计划加设数款垃圾收费指定袋为「绿绿赏」礼品。此外,环保署正考虑在垃圾收费实施初期,让市民以较少「绿绿赏」积分换领指定袋,以鼓励市民进行回收。有关详情将稍后于香港减废网站、「绿绿赏」手机应用程式及各「绿在区区」设施社交媒体专页适时公布。
 
(七)「绿绿赏」手机应用程式的介面采用了图标与简单文字相配的设计,提供直观、易于理解和操作的使用体验,市民(包括少数族裔人士)在使用「绿绿赏」手机应用程式或在有需要时,「绿在区区」职员也会在现场提供即时协助。现时,「绿绿赏」手机应用程式的用户不乏少数族裔人士,他们一般都能顺利完成回收过程。我们会持续评估用户反馈的意见,不断优化「绿绿赏」手机应用程式。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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