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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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琳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内地积极推动发展低空经济(即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中无人机在智慧城市、物流运输、应急救援、航空测量、环境保护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探讨低空经济的发展潜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否参考内地的经验,为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制订战略与规划,以协调及监管该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有否检视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为发展低空经济拆墙松绑;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预留空间及土地发展低空域交通的基建,以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应用试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就推动低空经济,会否加快建设本港相关的软硬件基建和配套设施;有否研究,如何加强低空经济的产学研协作和市场应用,以及发展其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等产业集群,以全方位推动低空经济产业的创新发展?
答覆:
主席:
低空经济是指一般在垂直高度一千米以下,根据实际需要延伸至不超过三千米的低空空域范围内,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内地近年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在一些领域已形成优势。其中,无人机在不同方面的广泛应用为内地城市开辟了发展潜能和经济机会。
就林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发展局、环境及生态局、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保安局,以及民航处等政策局及部门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及(四)目前,低空活动在香港多个领域已有广泛应用,并与不同的社会经济活动融合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有关政策局及部门会在其政策范畴内探索适合的低空活动和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以致在特定领域发展出产业。
政府部门和私营机构应用小型无人机的范畴越趋广泛,包括开发三维数码地图、搜救、航拍、无人机表演、土地/建筑测量,以及公用设施/电力线检查等。同时,政府各部门亦有使用小型无人机以提升工作效率,例如用于协助消防处及民众安全服务队的搜救工作、其他政府纪律部门(包括惩教署、香港海关、警务处和入境事务处)的巡查及执法工作、环境保护署监察堆填区的运作、渠务署的测量和检查工作、渔农自然护理署的生态保育及郊野公园规划和管理工作、机电工程署在区域供冷系统的供冷站及工地内有关工地安全、进度监察及楼宇保养维护的检查工作、地政总署收集地理空间信息制作地图和进行执管,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进行斜坡检查和维修等。此外,香港天文台计划于本年稍后使用小型无人机进行气象和辐射测量的试验研究。
参考内地城市的经验,我们预计低空经济的发展将有助推动各项产业的发展。例如在物流方面,其他地方就应用无人机在本地配送的发展和经验各有不同。正如《现代物流发展行动纲领》指出,政府鼓励物流业善用科技,更广泛应用智慧物流解决方案,提升竞争力。我们会与物流业界保持沟通,密切留意无人机本地应用的情况。至于旅游方面,政府会密切留意有关低空经济的发展,并会支持能丰富旅客旅游体验的项目。另外,在创新科技的层面上,由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于二○一九年成立的「智慧政府创新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协助政府部门引入创新科技方案,以优化公共服务及城市管理。政府部门可善用「创新实验室」的资源,为具潜力的科技方案,例如无人机在智慧城市、运输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安排概念验证及测试,让政府部门更有效制订创新的措施改善公共服务。
推动低空活动需要相应的软硬件基建及配套设施,例如流动通讯网络系统,而现时本港的流动通讯网络(包括用作航拍或表演的无人机一般使用的5G网络)已覆盖香港逾九成人口,在核心商业区的覆盖率更达99%,足以充分支援无人机的运作及技术发展。
(二)《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已于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生效,以风险为本的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操作,也为小型无人机日后的应用提供了所需的灵活性,以让小型无人机随科技演变和创新,有更大的发展和应用空间。截至二○二四年二月,民航处已向近100家公司或机构就小型无人机操作发出操作许可,其中大部分涉及测量和航空摄影。
除了小型无人机,部分内地城市亦开始研究使用较大型的无人机(即重量超过25公斤的无人机)作不同用途,例如运载较重的货物和/或乘客、紧急救援、航拍、环境生态保护工作等。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各类型无人机的最新发展,并适时检讨现时的规管制度。
另一方面,特区政府留意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表示将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通用航空发展,稳步发展跨境直升机服务。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积极探讨在符合相关出入境清关及检疫安排的条件下,进一步促进跨境商用直升机服务的发展,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空中交通联系。
(三)根据内地经验,将低空经济产业化需要多方面配合,由政策法规、技术研发、基建建设、以至航道规划、空域管理等,另亦要土地空间配合。如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就推动低空经济提出土地空间需求,发展局会在规划新发展区时作出配合。
政府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会继续密切留意和参考内地及其他地区发展低空经济的情况,并加强相互的沟通,以期在不同范畴下推动低空活动甚至低空经济的相关政策都能充分配合。
完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