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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香港空气质素(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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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二月七日)公布二○二三年香港的空气质素概况。
   
  从二○二三年环保署空气质素监测站所录得的数据显示(详见附件一),随着疫情后香港和邻近地区社会和经济活动复常,本地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回到正常水平。与二○二二年相比,二○二三年大气中的部分空气污染物(即可吸入悬浮粒子(PM10)、微细悬浮粒子(PM2.5)、二氧化氮(NO2)及二氧化硫(SO2))的水平轻微上升了1至2微克/立方米不等。但二○二三年的空气质素水平仍是回归以来第二佳,和二○二一年比较,除了PM2.5的水平相若外,其他大气中的空气污染物水平改善了75至20%不等,显示香港整体空气质素的改善趋势没有改变。
   
  整体而言,二○二三年香港空气质素大致符合香港空气质素指标,一般空气中的可吸入悬浮粒子(PM10)、微细悬浮粒子(PM2.5)、二氧化氮(NO2)及二氧化硫(SO2)的年均浓度自二○一一年以来分别减少40%至69%。同期路边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亦分别减少了46%至58%。臭氧的年均浓度在过去数年亦渐趋平稳。本港低能见度的时数亦从二○○四年的高峰水平大幅减少了81%(详见附件二)。
   
  对于本港个别地区(例如旺角、深水埗和葵涌)录得相对较高的氮氧化物(NOx)水平,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政府持续推进及落实在二○二一年发表的《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所提出的全面空气质素改善措施,包括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绿色运输和净零发电等,力求进一步降低本地氮氧化物排放,持续改善香港的整体空气质素。」
   
  此外,政府亦正准备收紧22种建筑漆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及扩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制至七类清洁产品;收紧本地供应船用轻质柴油及工业柴油的含硫量上限至0.001%;以及管制氢氟碳化物(HFCs)的生产及进出口,限制市场上的高全球升温潜能值产品及设备的供应,以进一步提升香港空气质素。
   
  在区域合作方面,为期三年的《大湾区光化学臭氧污染及区域和跨区域传输特征研究》已顺利完成,对区内臭氧的成因和传输特性有了初步掌握。粤港澳三地政府会以四个协同的方向,包括加强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动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空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治理、区域空气质素协同治理,携手合作,以进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素。
   
  与此同时,环境及生态局已于二○二三年完成新一轮的空气质素指标检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进一步收紧五个现行空气质素指标及加入三个《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空气质量指南》新增的指标。更新后的15项空气质素指标中,其中七项是订于《指南》最严格的水平。
 
2024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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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二月七日)公布二○二三年香港的空气质素概况,显示香港整体空气质素的改善趋势没有改变。环保署助理署长(空气质素管理)萧智慧(中)、环保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空气科学及评估模型)李以迪(左)及环保署高级环境保护主任(空气科学及评估模型)李裕韬(右)在简报会开始前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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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香港空气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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