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走私土沉香木片被判入狱(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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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旅客因非法出口土沉香木片,今日(二月二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和判处监禁30个月。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海关人员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在深圳湾管制站截查一名准备前往内地的三十八岁男旅客,在他携带的背包内检获约九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计市值约一百三十五万。
   
  渔护署经调查后,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检控该名男子非法出口濒危物种,并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该名男子今日在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36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因认罪而获得12个月刑期扣减,渔护署就《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申请将刑期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被告被判以即时监禁30个月。
   
  本案是自二○二一年八月将《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所列的某些罪行加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的附表1后,渔护署首次就《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的相关罪行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
   
  沉香属所有种,包括土沉香,均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物种,在本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管制。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如非按照该《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发言人亦指出,根据《林区及郊区条例》(第96章),凡未获授权而于政府土地砍伐树木,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一年。
 
  发言人呼吁市民切勿走私沉香或非法砍伐土沉香。如欲查询濒危物种进口或出口的资料或举报怀疑违法情况,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24年2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