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举办研讨会推广海上航行安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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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发表示,船长和船员在出航前须采取适当和足够的安全及预防措施,并制定应变安排。船只必须备有足够的救生及救火设备,船长和船员须确保船只、引擎及设备均保持在适宜航行的状态。此外,他们须知悉港口交通管理单位和提供紧急服务单位的联络电话,并密切留意最新的天气情况和相关海事处布告。
另外,为避免因工作过劳而导致意外,所有本地船只船东及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船上工作人员包括船长有足够休息。如在海面能見度欠佳时航行,船长和船员须加强瞭望和以安全速度行驶,并恪守避碰规则。
在大型海上活动期间,所有本地的船只船东及操作人员应在出海前覆检和确保船只的运作牌照、验船证明书,和第三者风险保险是否有效。另外,船长及船员须确保船上儿童有成人陪同和全程穿上救生衣,并备存乘客和船员名单作应急用途。海事处会加强执法,如发现违规情况,会作出检控。
为加强海上安全和保障船上人士的安全,一项新法例规管香港水域内海上醉驾和药驾的条例草案,已于二○二四年一月十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条例规定任何参与操作在航船只,包括控制、驾驶船只或为船只领港的人士,或于在航船只上履行指定职责,即与船只安全、保安以及保护海洋环境有关的人士,如受到酒精或药物影响,而其程度达到该人没有能力妥当地操作船只,或其体内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度,或其体内含有任何指明药物,即属违法。最高可判处罚款二万五千元、监禁三年,以及终身取消相关资格。
海事处定期举办教育研讨会和宣传活动,推动海上安全。今日的周年研讨会有约180位航运界代表、本地船只船长及操作员和海事工程代表出席。讨论内容包括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在香港水域的应用及须注意的地方;《海上安全(酒精及药物)条例草案》简介;本地船舶牌照及海上活动申请等注意事项,以及海事意外个案分析。
完
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0分
香港时间17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