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高社会保障金额和向综援受助人及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发放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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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公布,由今年二月一日起,上调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标准项目金额,以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下发放的高龄津贴和长者生活津贴)和伤残津贴金额。

  社署发言人表示:「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去年十二月八日批准政府按既定机制,以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为基础,把上述各项金额调高3.3%,由今年二月一日起生效。上述调整共惠及约150万人。」

  发言人续说:「根据既定机制,政府会参考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数的按年变动,从而调整综援计划租金津贴最高金额。尽管根据相关机制,租金津贴最高金额应由今年二月一日起相应下调,鉴于环球经济环境困难或将令香港经济继续受压,而综援受助人仍然是最需要经济援助的其中一群,因此政府会把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继续维持在现行水平(见附件一)。」

  经调整的综援计划标准项目金额及公共福利金计划津贴金额载于附件二。

  另外,为配合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的实施,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也批准向综援受助人及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每人每月发放10元津贴,以照顾他们的经济需要,原订由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由于环境及生态局于二○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宣布将垃圾收费的法定生效日期改为二○二四年八月一日,上述垃圾收费津贴因此相应改为由二○二四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综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如有任何查询,可联络所属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或致电社署热线2343 2255。



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