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2023」开始选楼及资助出售单位的居住规定
*********************************
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2023」(「居屋2023」)将于一月三十一日开始选楼。房委会同时提醒资助出售单位业主有关其单位的居住规定。
 
「居屋2023」的选楼安排
 
  房委会发言人说:「『居屋2023』将于一月三十一日开始选楼,房委会会按申请类别的优先次序,分批发信邀请合资格申请者在指定时间前往乐富房委会客户服务中心(客务中心)选购『居屋2023』推售的单位。」
 
  「居屋2023」推售的单位包括六个新建居屋发展项目共9 154个单位(启德启悦苑;观塘安楹苑、安丽苑和安桦苑;屯门兆翠苑及元朗朗天苑); 约60个在「居屋2020」推售的马鞍山锦骏苑和钻石山启翔苑及在「居屋2022」推售的东涌裕雅苑和沙田愉德苑因买卖协议撤销而收回的单位;以及新一批约400个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回收单位。
 
  发言人表示:「在『居屋2023』选楼期开始前七日起直至选楼期结束期间,我们会提供详细资料的售楼说明书(j及为租置计划回收单位提供售楼小册子)和价单,于乐富客务中心供公众索取,以及在房委会/房屋署的指定网站浏览。乐富客务中心和房委会/房屋署的指定网站亦会提供新建发展项目的模型及居屋标准单位的室内间格模型、居屋样本单位的虚拟短片、租置计划样本回收单位的室内虚拟实境导览、居屋发展项目及租置计划屋邨的展板及其他资料,供公众阅览。」

  于选楼期内,乐富客务中心和房委会/房屋署的指定网站亦会提供所有本期推售的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的室内照片和短片。房委会会尽力在可行的情况下,与相关持份者作出安排,协助买家视察在「居屋2023」下出售的租置计划回收单位。
 
按揭安排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早前通过放宽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安排,让买家可获得年期更长的按揭贷款。就一手市场出售的资助出售单位而言,租置计划单位的按揭保证期将由最长25年延长至最长30年;新居屋/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项目和租置计划单位的按揭还款期将由最长25年延长至最长30年。这些放宽措施将适用于「居屋2023」下推售的六个新建居屋发展项目及租置计划回收单位。
 
资助出售单位的居住规定
 
  房委会提醒业主有关所有资助出售单位(包括居屋)的居住规定。根据资助出售单位业主与房委会于购入单位时所签订的买卖协议,有关单位须由业主本人及名列同一申请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员居住。倘业主或其家庭成员事前未得房委会的书面同意,不再实际或永久居于该单位,房委会有权要求业主将单位转让回房委会,有关费用及支出概由业主负责。此外,若发现业主违反有关规定,房委会将不会批准就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可供出售证明书」/「提名信」的申请,已发出的「可供出售证明书」亦会被撤销,有关业主将不能于居屋第二市场出售该单位。
 
  发言人说:「房委会一直严肃跟进并就怀疑违反居住规定的个案,包括调查接获的投诉,在考虑每宗个案的情况后会采取适当行动,包括拒绝处理有关个案就『可供出售证明书』的申请,令相关买卖不能进行。就近期处理的个案而言,当中一个已进行转售的单位,业主已向房委会提交出售单位所赚取的所有利润。而因应个别个案的特殊因素,例如业主需要因病入院、家人有严重健康问题需要照顾,而未能处理装修及搬屋等问题,房委会会暂缓执行违反买卖协议行动,并要求业主于指定期限内入住有关单位,以符合买卖协议的要求,房委会亦会对有关单位的居住情况进行监察,以确保违规情况得以纠正。」
 
  居住规定已在有关销售计划的申请须知及买卖协议之内列明。资助出售单位申请者须于选楼时签署声明书,声明及承诺会通知申请表上全部家庭成员遵守有关居住规定。房屋署会加强宣传及提醒资助出售单位的申请者/业主有关居住规定,包括将居住规定详列于销售/申请文件、房委会/房屋署的指定网站、选楼通知书、完成买卖通知书、有关申请「可供出售证明书」的信件,以及去信给最近获发「可供出售证明书」的业主提醒他们有关居住规定。房委会与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亦有紧密联系,监管局稍后会发信予辖下持牌人,提醒有关资助出售单位的居住规定。
 
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