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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提醒市民正确使用长者医疗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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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警方近日打击非法使用长者医疗券行动,卫生署今日(一月二十五日)提醒市民应正确使用长者医疗券,重申署方会根据监察机制进行定期和抽样调查,严肃跟进所有怀疑违反医疗券计划规定或作出虚假声明的个案,并会对相关违规个案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和措施,包括将有关个案转交执法机构调查。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为确保适当地发还医疗券申报款项予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以及公帑得以妥善运用,署方制定了检查及审核措施和程序,包括对服务提供者作出例行查核、监察并侦测医疗券的异常交易,以及就接获的投诉进行调查。

  发言人强调,即使已登记配偶共用医疗券,当配偶离世,其户口内的医疗券余额并不会转移至在世长者的医疗券户口。市民如利用已离世长者的身份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发出的《豁免登记证明书》使用其户口余下的医疗券,亦可能会被控诈骗等罪行及须负上刑事责任。另外,医疗券不可用于单纯购买物品、药物、医疗仪器和用品,亦不可兑换现金。市民应遵守相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作出虚假声明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及监禁。卫生署已透过医健通(资助)系统再次提醒长者医疗券计划服务提供者相关规定。

  在长者医疗券计划下,医疗券使用者须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并亲身接受参与长者医疗券计划的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才可以使用长者医疗券。

  已登记的服务提供者须遵守计划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在提供医疗服务时核对医疗券使用者的身分。卫生署如怀疑有关服务提供者涉及诈骗,会将有关个案转介警方及/或相关执法机构跟进,亦可能取消有关服务提供者参与计划的资格。若怀疑有服务提供者涉及专业行为失当,卫生署会转介有关个案至相关的专业管理局/委员会跟进。此外,如发现有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违反计划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其相关的医疗券申报将不获政府发还款项;如政府已支付有关款项,亦会向有关服务提供者追讨相关款项。卫生署亦会按情况向相关的服务提供者发出劝谕信/警告信。

  更多有关长者医疗券计划的详情,巿民可浏览计划网页:www.hcv.gov.hk,或致电计划热线(852)2838 2311。
 
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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