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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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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一月十九日)在政府总部西翼大堂就推广垃圾收费的优化安排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

  减废回收的文化在很多先进城市已经扎根多年,香港需要努力追上。推行垃圾收费,用新方法推动减少垃圾和分类回收,是香港特区推广减废回收文化,建设我们生态文明的重要一步。大家如果都用指定袋,包好垃圾才弃置,香港亦会更整齐、乾净和卫生。

  这个星期我见到社会各界对垃圾收费有很多讨论,也提出很多问题。有不少人向我反映,很多市民不了解垃圾收费如何执行和相关细节。

  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费,市民对计划的充分了解和积极参与十分重要。为了帮助市民大众和相关业界更了解计划,我向行政长官作出了两点建议:

  第一,政府需要时间去向社会各界更具体地解释垃圾收费,让市民和各界可以清楚了解计划的操作和细节,明白市民需要做的是简单易行的。所以我们会把垃圾收费的法定生效日期改为八月一日。

  第二,政府会先行先试。我们会安排政府部门和不同楼宇四月一日开始先行先试,让市民见到垃圾收费的真实操作,而不是单靠抽象解说。计划的实地操作会起到展示作用,我们透过实地展示来作宣传教育可以帮助市民更容易清晰了解垃圾收费的操作和细节。对政府来说,先行先试也有演练作用,帮助我们预先理顺执行磨合期上或会出现的各种小问题。

  对政府来说,今次是一个创新和对市民负责任的做法,会帮助香港更顺利地推行垃圾收费,更好地推广减废回收文化和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行政长官十分支持我的建议,并指派了政务司卓永兴副司长协调政府跨局跨部门间的合作。

  接着星期一(一月二十二日)我会就这个建议谘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之后我和团队会按法律程序修改生效日期,也会联络政府部门,统筹安排参与四月一日开始的实地展示和演练。

  接下来我乐意解答大家的问题。

记者:去年七月已提过,垃圾征费的日期不会再推迟,前几天见记者时有解说流程,为什么过了几天便改变主意?前阵子亦指市民自己不想理解方案,你有何看法?是否当初在某方面高估了成效?第二,想请教为何是八月一日实施?看到有些报导可能是因为二十三条立法需于上半年完成,是否为了让路而改为下半年推行?最后想了解一下,之前提过最早的零售点会于一月及二月开售,是否会如期开售还是会延迟?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垃圾收费并不是新事物,在很多城市都做过,事实上亦做了很多年,根据很多城市的经验,推行时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让市民了解及慢慢改变生活习惯,我们亦见到这情况。在香港,为了推行垃圾收费,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去年八月起已开始电视宣传,并与业界做了很多指引,亦慢慢将宣传幅度及深度加深,你会看到很多地方都有这方面的宣传资料,因此市民的关注度亦增加。过去一星期大家都看到,很多市民表示垃圾收费快将实施,但他们都不了解做法,认为政府需要更多解说,越来越多问题出现。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很希望垃圾收费推行成功,当大家有很多不了解的情况下,我们直接推行还是做好解说后再推行会更好呢?如果我们用以往方法去解说时,市民是否容易理解?可能说多一点、久一点,情况也差不多。我们考虑到原因,最大的原因是很多时候我们透过影像、文字、口述等,对市民来说比较抽象,具体垃圾收费是如何做、是什么情况,只是讲不是最好的方法。我们不止(将垃圾收费的生效日期)改为八月一日,亦用新的方法,安排政府部门先行先试,亦会物色一些楼宇展示,实地做出来,同时把做法拍成影片,实地是如何做、每个环节是如何做,亦会带传媒朋友去看是如何做,大家可以从实地操作真正了解,我相信市民看到后会更明白及放心,知道是简单易行,这做法对于将来我们真正推行垃圾收费时,是最好的办法,让我们推行得更顺利,因此作此决定。你亦问到为何是八月一日,我其实想越快越好,不希望再延迟,希望可以越快推行越好,若我们接下来用的时间太短,可能没有起到足够的解说作用,接下来的时间,六、七月是学校考试,八月刚好是暑假,相信在这时候推行,对各方面来说是一个十分好的时机,因此我们订于八月一日,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早一点,但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你亦问到,我们本来已经预备一月二十六日起开始销售胶袋,胶袋销售网络会慢慢增加,这些我们会继续,我们不是现时停下来再等多四个月,不是这样的情况,我们不会停下来,会做更多解说、做好解说,并透过先行先试的方式,让大家可以真的看到,这样做会更加好,我们解说的工作、宣传教育、胶袋发售亦会按时间表进行。
 
记者:是不是跟二十三条立法没有冲突?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完全没有相关考虑。
 
记者:去年局长在立法会表示不会再延迟,其实「不会再延迟」是什么意思?如何确保今次不会再延迟?第二,接下来四个月,你们是否觉得押后及展示便可解决问题?很多细节仍未解决到,例如清洁工作为前线要监察有没有人乱抛垃圾或需要「执手尾」,并不达到污者自负原则,你们会如何解决?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作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我真的希望可尽快开展垃圾收费,但我们觉得真正推行时必须做得好,市民对于需要做什么和如何做必须有充分的理解,才会积极参与,这样实行时会事半功倍,否则是事倍功半,亦可能造成社会上很多疑惑,这样并不好。若我们用更多时间做好解说工作,对推行整个垃圾收费有好处,是正面事情,因此我们作此决定。至于我们用多四个月时间是否有信心,若大家有跟进这课题,我们已在很多楼宇做过很多先导计划,所以具体的操作性及安排,我们有百分百信心,否则我们亦不会立了法及推出来。以往的先导计划主要是内向,是我们自己看的,让我们知道如何做,方便我们设计计划。今次看到市民不理解,我们要进行先行先试实地展示,导向市民,让他们看得到。我们会拍影片,会带不同人去看,带传媒去看,透过这样的宣传教育,相信大家更容易明白理解,令到将来执行更加顺利。我们有信心进行展示后,将来的执行会更顺利。你提到很多细节,我今日再解释,大家未必百分百理解,可能太抽象,对于我的说话会有不同的诠释、解释。其实你说的问题,全部都可透过展示,居民如何做、市民如何做、在办公室的人如何做、物管如何做、清洁工如何做等,大家可透过展示看得到如何做,一幅图片胜过一千字,用这方法进行解说,相信很多现在大家觉得很模糊、不清楚的问题,将来就会很清楚地看到,在执行及操作上是如何去解决问题。以往我们进行先导计划时,以及大规模进行时,会不会出现磨合期的问题,需要时间去解决?始终问题是多款多样,正正透过展示,对于政府亦是一个演练,因为很多政府部门会参与,中间很多磨合期的问题,大家会解决到,会见到答案,对于将来推行是十分有好处。
 
记者:首先想问清洁工的问题,如果清洁工见到垃圾没有用指定袋收好,是不是不收?如果收了是否犯法?局长提到要更多时间宣传及教育市民,这些工作是否可早些启动、早些做,为何又没有更早做,是否错判垃圾征费的复杂性?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延迟,为甚么有信心在四个月内会令市民更清楚垃圾征费的运作?会不会更多解说及拍片等?会不会承认延后四个月的决定太仓卒?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刚才我提过,政府推动垃圾收费上,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和宣传,但我们见到过去一星期社会明显提出很多问题,政府已尽量进行解说,如我之前所说,我们做了很多先导计划,知道很多问题是解决得到。但很多时候言语解说及文字解说,大家未必能清晰了解,「听到」跟「了解」是两回事,所以外面仍有很多问题,大家都因此觉得很模糊。我们觉得,要用更好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这是为什么我们要用更多时间并改了宣传方式,不是旧的方式。你提到拍片,其实我们都有拍片,你可能在电视上有看到电视宣传片,「群姐」都出来讲解,但这不是真实。不如我们进行实地展示,透过展示慢慢让大家见得到具体的操作,当大家见到后,对于你刚刚提出的很多问题,例如清洁工应该如何做、管理处又应该如何做,与其我在此再讲,外面又有不同的解释、理解,倒不如我们用真正的实地展示,让大家看到操作,我相信不论市民、管理处、清洁公司、清洁工或前线工人,他们见到后就知道如何做,这是一个最好的方法让我们向前行。
 
记者:想问问不少议员均说署方或局方不愿与他们沟通,不够主动,你同不同意这个说法?会不会承诺实行垃圾收费前会定期「落区」?早前看到署方推却了议员的邀请,议员希望举行数场「落区」活动,而署方则说举办一至两场?以及这次有没有人需要问责?另外早前环境保护署署长说过「如果你不想清楚,那什么时候也不会清楚」,这次的延期是否表明同意了市民的忧虑是正确?你们会否收回这句说话甚至道歉?谢谢。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我认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需要看市民的情况,所以我们在推行垃圾收费时也重复多次,我们现时看到外界有很多问题,市民在这方面不了解,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用多些的时间或更好的方法做宣传教育,我认为是负责任的做法。
 
  至于你问到议员安排方面,我们亦安排了很多场解说会,我们已定了会和所有区议员作解说,我们会到十八个区议会解说,事实上我们亦有和不同的地区人士丶区议员和立法会议员安排了好几十场的解说会,当然时间上的安排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未来我们一定会花更多时间更多的努力做好宣传教育,亦会做实地的展示,希望这个新的方法对于大家去理解,让大家去明白,效果会更好,谢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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