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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安处拘捕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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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一月十八日)下午于沙田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三十五岁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和十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等。此外,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该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并检获曾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工具。

  国安处今日(一月十九日)上午暂控该名被捕人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将于同日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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