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政府资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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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英豪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政府资产的收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以下政府非营运基金的资产或项目的净收益金额及按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的回报率为何(以表列出):
(i)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约百分之七十五股权;
(ii)西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iii)香港机场管理局;
(iv)所有政府的收费隧道及桥梁,包括:
(a)海底隧道;
(b)东区海底隧道;
(c)西区海底隧道;
(d)大老山隧道;
(e)香港仔隧道;
(f)狮子山隧道;
(g)城门隧道;
(h)将军澳隧道;
(i)八号干线(九龙段);
(j)青屿干线(包括青马大桥);及
(k)港珠澳大桥香港段;
(v)上环港澳码头和尖沙咀中国客运码头;
(vi)水务设施;
(vii)污水处理服务;
(viii)政府物业(包括停车场的租金/出售收入);
(ix)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
(x)香港数码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xi)香港科技园公司;
(xii)香港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及
(xiii)市区重建局;
(二)过去五年,每年以下营运基金固定资产的目标回报率及相关收益的金额为何(以表列出):
(i)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
(ii)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iii)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iv)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营运基金;及
(v)邮政署营运基金;及
(三)政府如何处理第(一)及(二)项所述从政府资产所获的收益?
答覆:
主席:
就黄英豪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政府自以下资产或项目所收取的净收益金额或现金股息,表列如下:
项目 | 政府所收取的净收益金额或现金股息(百万元) | ||||
二○一八至 一九 |
二○一九至 二○ |
二○二○至 二一 |
二○二一至 二二 |
二○二二至 二三 |
|
(i)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 0(注一) | 5,561.0 | 5,700.0 | 5,700.0 | 6,673.2 |
(ii)西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8,000.0 | 0 | 0 | 0 | 0 |
(iv)隧道及桥梁(注二) | 2,568.3 | 2,208.7 | 1,943.3 | 2,043.9 | 1,989.2 |
(v)客运码头(注三) | 190.2 | 103.9 | 1.3 | 0.3 | 1.7 |
(vi)水务设施(注四) | 2,749.9 | 2,484.2 | 2,401.8 | 2,221.3 | 2,208.3 |
(vii)污水处理服务(注五) | 1,500.0 | 1,317.7 | 1,093.1 | 978.1 | 992.0 |
(viii)政府物业(注六) | 1,943.0 | 1,371.8 | 477.5 | 464.3 | 646.8 |
就议员提问的项目(iii)香港机场管理局(注七)、(ix)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x)香港数码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xi)香港科技园公司,以及(xii)香港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注八),政府在过去五年并没有收取现金股息。
至于项目(xiii)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该局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于二○○一年五月成立的法定机构,透过进行、鼓励、推广及促进本港市区更新,应对市区老化问题并改善旧区居民生活环境。市建局没有股权架构,并没有向政府派发股息。
另外,在过去五年,根据政府公用事业的经营帐目显示,其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回报率,表列如下:
项目 | 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回报率 | ||||
二○一八至 一九 |
二○一九至 二○ |
二○二○至 二一 |
二○二一至 二二 |
二○二二至 二三 |
|
(iv)政府收费隧道及桥梁(注九) | 2.4% | 1.8% | 0.6% | 0.8% | -0.3% |
(v)客运码头 | -1.5% | -23.3% | -46.3% | -41.5% | -43.4% |
(vi)水务设施 | -2.7% | -2.6% | -2.7% | -2.9% | -3.2% |
污水处理服务收费计划在一九九五年开始实施,所厘定的排污费和工商业污水附加费只按污水处理服务的营运成本计算,并不包括资本成本。因此,污水处理服务经营帐目没有按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的回报率数字。
就议员提问涉及的其他资产或项目,政府没有备存其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资料,故此未能提供按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的回报率数字。
(二)营运基金是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设立的独立会计单位,用以提供特定的政府服务。营运基金仍属政府架构的一部分,但在财务和营运方面较为灵活,可以按营商方式运作,从而改善服务质素,回应客户需求。
一般情况下,政府会按照个别营运基金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目标回报率,并考虑其当年的营运表现及财政状况后,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转拨法定回报金额至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政府在过去五年,自营运基金转拨的法定回报金额,表列如下:
转拨的法定回报金额(百万元) | |||||
二○一八至 一九 |
二○一九至 二○ |
二○二○至 二一 |
二○二一至 二二 |
二○二二至 二三 |
|
(i)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 | 19.4 | 19.6 | 21.9 | 26.4 | 31.7 |
(ii)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 56.7 | 63.6 | 73.5 | 82.8 | 89.6 |
(iii)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 16.3 | 16.6 | 17.7 | 19.7 | 20.3 |
(iv)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营运基金 | 7.7 | 7.5 | 0 | 0 | 0 |
(v)邮政署营运基金 | 0 | 0 | 0 | 0 | 0 |
五个营运基金于上述相应年期所采用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目标回报率,分别为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的百分之五点七,机电工程营运基金的百分之六点四,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的百分之五点九,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营运基金的百分之五点五,及邮政署营运基金的百分之二点六。
(三)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3条,所有为政府而筹集或收受的款项均为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故此,政府从第(一)及(二)项所述政府资产或项目所获的收益,均会记入政府一般收入帐目内。
注释:
(一)政府在二○一八至一九财政年度选择收取股份代替现金派息。
(二)包括项目(iv)(a)、(b)及(d)至(j)的政府收费隧道及桥梁。由于(iv)(c)项的西区海底隧道于二○二三年八月前未收回,而(iv)(k)项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属不收费路段,因而未纳入计算。
(三)上环港澳码头和尖沙咀中国客运码头口岸因2019冠状病毒病的影响,自二○二○年初至二○二三年初暂停运作,加上跨境渡轮乘客的登船费亦自二○二○年八月起取消,对客运码头的收入有所影响。
(四)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持续影响经济活动,政府自二○一九年十二月至二○二三年七月期间减收非住宅用户百分之七十五水费,以对企业和业界作出支援。宽减措施对水务设施的收入有所影响。
(五)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持续影响经济活动,政府自二○一九年十二月至二○二三年七月期间减收非住宅用户百分之七十五排污费,以及自二○二○年一月至二○二三年十二月期间全数豁免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以对企业和业界作出支援。宽减措施对污水处理服务的收入有所影响。
(六)包括政府物业租金和政府产业署出售政府物业的收入。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持续影响经济活动,政府自二○二○年四月至二○二三年十二月期间向合资格政府物业租户提供租金宽减,以对企业和业界作出支援。宽减措施对政府物业租金收入有所影响。
(七)香港机场管理局自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不宣派股息,以保留资金为三跑道系统项目融资。
(八)香港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自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成为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全资附属公司。
(九)只包括政府兴建的收费隧道及桥梁(即香港仔隧道、狮子山隧道、城门隧道、将军澳隧道、八号干线(九龙段)以及青屿干线(包括青马大桥))。而分别自二○二○年十二月及二○二二年十二月起不再收费的青屿干线及将军澳隧道,则在当年的经营帐目中剔除。至于其他政府接管或经营的非收费隧道及道路基建,包括海底隧道、东区海底隧道、西区海底隧道、大老山隧道及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则没有相关资料。
完
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