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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鼓励市民减废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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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梓敬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将于本年四月一日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征收模式为购买并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标签(适用于无法以指定袋包妥的废物)。然而,据悉许多市民、居民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及私人企业并不清楚有关安排。就鼓励市民减废回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在垃圾收费实施的首六个月向每个住宅单位每月免费派发30个指定袋,以让市民适应收费安排,从而确保有关收费能够顺利实施;

(二)会否向大厦的相关组织及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发放额外资源,例如提供指定袋,令该等组织有足够资源协助推广垃圾收费及鼓励市民把废物分类及回收;

(三)除了预计将于本年第四季投入服务的第12个「绿在区区」「回收环保站」,当局会否设立更多「回收环保站」,令废物分类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

(四)在垃圾收费实施初期,政府会否增加市民在「绿在区区」的设施进行回收而获取的积分,以鼓励他们更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及回收;及

(五)鉴于据悉,早前曾发生多宗涉及将建筑废料或垃圾非法弃置在私人土地、乡郊地区或闲置土地的案件,有意见认为,垃圾收费的实施有可能加剧这种情况,政府有否机制避免这种情况在垃圾收费实施后发生;哪个政府部门负责就相关违规行为执法和提出起诉?

答覆:

主席∶

  就李梓敬议员的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的政策目标,是透过按量收费以创造经济诱因,鼓励社会各界从源头减废和加强回收,从而降低整体废物弃置量。为审慎运用公共资源,我们会集中协助有真正额外需要适应垃圾收费的住户。政府会在垃圾收费实施初期,向「三无大厦」、乡郊村屋和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住户派发免费袋,主要是考虑到「三无大厦」及乡郊村屋不少为旧楼并欠缺妥善大厦管理,相对于聘有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楼宇而言,这些住户或需较长时间和更多支援去适应垃圾收费。此外,公屋住户占全港人口约三成,以基层市民为主,当中亦有不少长者,他们亦可能需要较多支援以适应垃圾收费和改变行为习惯。

  至于其他私人住宅处所,其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公司或清洁公司获相关业主组织同意后,可向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申请集体采购指定袋,然后派发予住户使用,便利居民适应垃圾收费安排。申请获批后,环保署会为申请人提供相等于每个指定袋法定售价3%的服务费,以弥补其额外营运开支。

  此外,我们已为不同的大厦组织(包括物业管理业界、清洁公司及业主组织)安排简介会。截至二○二三年十二月底,环保署已举办52场简介会,共超过6 000人参与。为增进物业管理业从业员对垃圾收费的认识,我们亦正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合作,于其「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举办有关垃圾收费的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以物业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及持牌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为对象,增进从业员对垃圾收费的认识以应付其物管工作的需要。

  环保署的「绿展队」已于二○二三年八月中展开垃圾收费的推广工作,在社区提供减废回收支援,并在屋苑、住宅大厦、「绿在区区」设施(例如旧区内的「回收流动点」)等地方举办宣传活动和现场示范,接触不同市民,包括学生、长者、家庭主妇、单栋楼宇和「三无大厦」的居民、外籍家庭佣工及少数族裔等,加深公众对垃圾收费的认识,并教育市民及屋苑/住宅大厦的前线员工遵守法例要求,积极实践减废回收以配合垃圾收费的实施。截至二○二三年十二月底,「绿展队」已进行约900次与垃圾收费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吸引了约90 000人次直接参与,宣传所涵盖的屋苑及住宅大厦覆盖约全港六成人口。我们亦正与民政事务总署商讨如何透过18区关爱队在其所属的地区推广垃圾收费。

(三)为鼓励市民更积极参与废物分类及回收,环保署正持续扩展社区回收网络,以加强地区回收配套设施。目前「绿在区区」在全港18区设有11间环保教育及回收支援并重的「回收环保站」、34个贴近民居的「回收便利点」和超过130个每周定时定点以街站形式运作的「回收流动点」,统一接收九种常见的回收物,例如缺乏商业回收活动的玻璃容器、塑胶、小家电、悭电胆、充电池及纸包饮品盒等。「绿在区区」的服务已覆盖全港约80%单栋楼宇(包括「三无大厦」)。

  环保署现正兴建第12个「回收环保站」「绿在黄大仙」,预计将于二○二四年第四季开始逐步投入服务。此外,首个设于地铁站的「回收便利点」「绿在青衣」亦将于二○二四年第一季投入服务,有关的营办团体亦早于二○二三年十月开始在葵青区内率先提供回收流动点和屋苑回收服务。

  加强公共屋邨的回收支援,将有助推行垃圾收费。环保署正逐步在50个公共屋邨内设立小型「回收便利点」,为公共屋邨以及附近居民提供更方便的途径进行乾净回收,以配合垃圾收费的实施。其中三间小型「回收便利点」「绿在葵芳」、「绿在大窝口」和「绿在启业」已经开始营运,其余的回收便利点也会由一月起陆续开始营运。环保署会不时检视各社区回收设施的运作情况,以及个别社区对回收设施的具体需求,务求完善社区回收网络的服务。

(四)垃圾收费的实施有助推动及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进行回收,从而减少购买指定袋的费用。我们会密切留意实施垃圾收费初期的回收情况,不时检讨及优化包括《绿绿赏(电子)积分计划》等措施,以进一步吸引及鼓励市民参与乾净回收。现时市民可以利用「绿绿赏」电子积分换领礼物及生活用品。我们计划在垃圾收费实施前,把指定袋加入换领礼物清单内,详情稍后公布。

(五)政府着力提升香港的环境卫生和市容。政府在二○二三年修订《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提高《定额罚款条例》表列罪行的罚款金额,以提升政府处理环境卫生问题的效率和成效,并增强阻吓力。针对弃置大量建筑或其他废物的违法行为,政府把「非法摆放废物」的定额罚款,由1,500元增加至6,000元。相关执法部门包括环保署、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渔农自然护理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房屋署会监察非法处置废物的情况,并按其职权执法。

  环保署及食环署在全港超过600个非法弃置建筑废物或垃圾的热门地点安装监察摄录系统,每日24小时全天候运作,透过录像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检控及策划更有效的执法行动,以增加阻吓力。

  食环署亦会以风险为本,灵活调配内部资源,加强在公众地方的非法弃置垃圾黑点进行特别清洁及清理行动,同时加强巡查和监控等。

  政府各相关部门亦一直保持紧密沟通,透过跨部门协作,包括交流情报、共用资讯、联络会议等措施,共同监察非法处置废物的整体情况,合力打击各类非法处置的行为。
 
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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