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警方联合行动侦破怀疑走私香烟案件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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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风险评估及情报分析,海关人员和警务人员昨晚在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截查一辆报称空载的入境私家车。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私家车副驾座位、后座乘客座位及车尾箱检获该批怀疑私烟。警方亦发现该车辆怀疑使用虚假车辆牌照,而该男司机亦未能通过快速口腔液测试。
该男司机涉嫌「输入未列舱单货物」、「使用虚假文书」及「毒后驾驶」被捕,而该辆跨境私家车亦被扣查作进一步调查。
海关会继续透过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严厉执法,打撃跨境走私活动。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海关提醒市民,买卖私烟同属违法。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111条,凡意图欺诈而伪造、更改、使用,或借予或容许任何人使用条例适用之文件即属违法,违者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3年。
警方重申,使用虚假文书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能会被判处监禁。警方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以打击相关违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各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完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48分
香港时间20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