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张贴收回及征用土地公告以进行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
*********************************
政府引用的法例包括《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土地征用(管有业权)条例》(第130章)第4条、《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及《水污染管制(排污设备)规例》(第358章,附属法例AL)第26条引用第370章第14条。此外,政府会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119(1)条,于一月十二日在宪报刊登一个月通知期的公告,表明有意向作出命令,指示将七个坟墓内的人类遗骸移走。政府会在作出命令之前继续与相关认领人磋商,希望他们自愿从该坟墓移走人类遗骸。
政府将收回1 690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积约109公顷)及征用被40个坟墓和17个金塔所占用的政府土地(涉及面积约2 180平方米)。上述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复归或转归政府所有。政府会在土地复归政府后,向相关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
上述土地归还日期是指土地业权转归政府的日期,并非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须迁出的限期。根据早前冻结登记所得的资料,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范围内共有1 065个受影响住户及313个受影响业务经营者,因应工程时间表,预计他们须在二○二四年第三季至二○二六年第一季分批迁出。地政总署早于二○二二年十一至十二月发信予受影响住户和经营者,通知他们预计的迁出限期及补偿和安置安排,以供他们参考并及早准备迁出事宜。地政总署和其委聘的补偿安置服务队会与受影响住户和经营者保持沟通,在有需要时提供更新资讯,包括在受影响住户和经营者迁出限期前三个月,地政总署会按照适用程序另行在相关范围张贴通知。按目前情况预计,首批涉及780个住户和207个经营者最早须于二○二四年第三季迁出。
政府正全力处理受影响土地业权人、住户及业务经营者的补偿和安置事宜,尽量在清拆工作开始前为合资格人士安排上楼或发放补偿。为回应住户对居于工地附近的关注等,受余下阶段发展影响的住户可自愿申请提早迁出及领取安置补偿。截至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有889个住户提出申请,当中336个合资格住户已获安置、11个合资格住户已获现金特惠津贴、447个住户的申请正在处理或尚待住户提交补充资料,以及95个住户根据现有资料不合资格(主要原因包括:住户在冻结登记后才迁入发展范围、居于违规构筑物,或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地政总署会继续处理有关申请及接触其他受影响人士,特别是首批迁出人士,以跟进他们的安置补偿事宜。
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是北部都会区首个动工的新发展区项目,提供土地作住宅、商业、社区和其他发展用途。第一阶段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已于二○一九年展开。余下阶段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系统、污水系统、水管、环境美化工程、斜坡工程和机电工程等)计划于今年年中展开。
全面发展后,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将提供约86 200个住宅单位以容纳约226 700人,并为经济活动提供合共约1 275 000平方米楼面总面积,创造约53 100个就业机会。
完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5分
香港时间17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