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爱专上学院取得大学名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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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一月九日)批准,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已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批准明爱专上学院(明专)的英文及中文名称分别更改为「Saint Francis University」及「圣方济各大学」。
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祝贺明专。她说:「向明专授予大学名衔,不仅标志着明专迈进新里程,亦充分印证政府致力推动公帑资助和自资专上教育界别并行发展,从而为年轻人提供优质、灵活及多元的升学路径。我相信自资专上界别会继续在培育人才方面担当关键的角色,以支持香港的人力需求及进一步发展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
明专是第四间取得大学名衔的自资专上院校。根据二○一五年公布的专上学院成为私立大学的修订路线图,政府向明专授予大学名衔前所考虑的相关因素包括其课程广泛程度、研究能力、院校规模及学生人数,以及管治及管理、财政可持续性、学术环境及质素保证。
明专为评估其是否已准备好成为私立大学,于二○二二年邀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进行院校评审。评审局的结论认为明专已达到一所私立大学应有的水准。
明专于一九八五年创立时名为明爱徐诚斌学院,并于二○○一年成为获准开办副学位课程的专上学院。该校在二○一○年获得开办学位课程的评审资格,翌年重新命名为明专。在二○二三/二四学年,明专开办13项经本地评审的自资专上课程,包括12项学士学位课程及一项硕士学位课程,共有约3 000名全日制学生及500名兼读制学生。
明专已就其一般商业行政、社会工作及资讯及通讯科技三个范畴获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有关学科范围评审资格往后仍须由评审局进行机构定期覆审。明专在取得大学名衔后,须向教育局提交周年进度报告及经审核的财务报告,以证明其教学质素和财政可持续性。教育局已委托评审局审视有关报告,并向局方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
完
2024年1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