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侦破市值约六百万元海路走私案件(附图)
***********************
海关透过风险评估,发现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远洋船走私货物往东南亚国家,遂作出策略性部署,拣选及查验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货柜,并于当日锁定四个准备经远洋船运往越南的货柜作检查。经查验后,海关人员在该些货柜内发现大量木箱,并在当中检获该批怀疑走私货物。
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同日晚上拘捕怀疑涉案寄货公司的五十二岁女负责人。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海关是专责打击走私的政府部门,一直站在最前线全方位积极打击各类走私活动。海关的执法行动绝不松懈,将继续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积极运用风险管理及情报主导执法策略,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反走私行动,全力遏止相关活动。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此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下出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完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6分
香港时间18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