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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向未遵办强制验楼通知业主启动检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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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就跟进逾期未遵办强制验楼通知(「通知」)的楼宇交代进展。自今年七月公布对逾期未遵办通知的2 700幢楼宇采取行动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7/19/P2023071900839.htm),经政府加大力度跟进后,约2 200幢楼宇于过去几个月有进展,显示大部分业主愿意承担维修责任但过程中或需协助,屋宇署会继续连同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和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全力协助这些业主,尽早遵办「通知」。

  就逾期欠进度但无合理解释的约470幢楼宇,屋宇署已向当中约110幢楼宇的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启动检控程序,并会考虑检控余下约360幢的业主或法团。

  另外,为减低未遵办楼宇的公众安全风险,屋宇署主动介入并完成约170幢风险较高楼宇的外墙特别检验工作,并立即跟进所需紧急工程。发言人强调,这项特别行动只针对楼宇外墙,亦不能取代业主在楼宇维修及遵办「通知」的责任,相关业主或法团必须继续就其楼宇的公用地方进行检验和修葺。

  截至十二月十五日,该2 700幢楼宇遵办「通知」概况见下表。
 
(一)有进展的个案 楼宇数目
(a)已遵办「通知」 约180幢
(b)验楼/修葺工程有积极进展
(例如已委聘注册检验人员或承建商/筹备开展或正进行验楼或修葺工程)
约1 020幢
(c)屋宇署/民政总署/市建局正协助业主遵办「通知」
(包括协助进行招标注册检验人员的程序、协助成立法团和协调业主间的不同意见等)
约810幢
(d)已获纳入为「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注)第二类别楼宇(即业主或法团未能自行筹组检验及修葺的楼宇,由屋宇署行使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检验及修葺,并于事后向业主追讨相关费用) 约190幢
(当中约90幢已委派顾问进行检验)
(二)因业权转变等须由屋宇署发出取代「通知」的个案 约30幢
(三)今年第四季已启动检控程序的个案 约110幢
(四)有待考虑检控的个案
(屋宇署、民政总署及市建局会再了解这些没有进展或回应个案的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尽力提供协助;若仍无进展,会考虑启动检控程序)
约360幢
总数 约2 700幢

  针对逾期欠进度但无合理解释的约470宗个案,自今年第四季,屋宇署已向约110幢楼宇的业主或法团启动检控程序,而法院已向当中约20幢楼宇发出传票。其中两幢楼宇业主已被裁判法院定罪及罚款,分别罚款约4,500元和3,100元,余下个案正待法院排期聆讯。对其他360幢无合理解释及进度欠佳的楼宇,屋宇署会联同民政总署及市建局,继续向业主或法团提供协助。如持续仍无进展,屋宇署会考虑作出检控。未来检视《建筑物条例》时,政府会考虑精简逾期未遵办「通知」的检控程序(例如透过发出定额罚款以取代法庭审讯)和增加罚则,以提升阻吓力。政府早前已表示会在明年内提出修例建议以谘询公众。

  发言人表示,在发展局的领导及协调下,屋宇署、民政总署和市建局三方常设沟通机制会继续加强协作,透过主动接触业主或法团、举办地区讲座等渠道,为业主提供资讯和支援。

  过去几个月,三方积极走进社区,在九月至十二月先后在深水埗区、九龙城区、油尖旺区、中西区、湾仔区、北区、荃湾区、黄大仙区及东区举办九场联合地区讲座,讲解遵办「通知」、成立法团和申请市建局资助的程序。市民可在网上重温讲座内容(elearning.bd.gov.hk/video-list/联合地区讲座)。

  政府亦正与市建局检视「2.0行动」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和研究不同方案,协助已申请资助的业主或法团加快开展检验及维修工程(例如精简招标注册检验人员的聘用),以及提供更具体和细致的工程进度指标和时限(例如聘请注册检验人员和招标注册承建商的指标和时限等),让业主或法团遵从。目标是在二○二四年第一季公布有关措施。

  发言人提醒楼宇业主有责任确保其拥有的物业保养良好和状况安全,包括为其物业进行定期检验和适时维修。若因楼宇失修而导致他人财物损失或人命伤亡,业主有机会负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业主必须委任注册检验人员进行订明检验及维修,否则不会被视作符合强制验楼计划的要求。注册检验人员名单载于屋宇署网站:www.bd.gov.hk/tc/resources/online-tools/registers-search/registrationsearch-disclaimer.html?reg_type=RI(A),RI(E),RI(S)

  有关强制验楼计划的详情,可浏览屋宇署网站(www.bd.gov.hk/tc/safety-inspection/mbis/index.html),或使用屋宇署聊天机械人「阿标」或流动应用程式「强制验楼/验窗锦囊」。

(注)政府拨款60亿元由市建局推行「2.0行动」,资助合资格业主统筹就强制验楼计划进行公用地方的检验及修葺工程。可自行筹组并进行工程的楼宇可申请为第一类别。第二类别由屋宇署行使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所需的检验及修葺工程,并会于完工后向业主追讨有关费用。合资格业主可申领「2.0行动」的津贴以支付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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